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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19〕12号 成文日期: 2019-07-21
发布日期: 2019-07-2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19〕12号


各镇街(园区)执法中队,驻城区各执法中(分)队,局机关各科室,环境卫生管理处,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市政工程公司: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全员上阵、全力以赴,即日开展城市卫生综合整治提升活动。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局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局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开展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以下简称创卫工作),调度各责任科室队、局属各单位创卫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落实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负责与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组长:周华

副组长:刘朝杰、王文栋、王义祥、王晓明、孙钦良、

张念凤、张新华、张迎、时百成、孙国凯

成员:局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牵头负责人。

三、成立专门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门工作组,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晓明

副组长:孙运卿

成员:李尚奎、王宁、卢瑞峰、郜雨萌、高洋、韩雨蒙、万顺顺

综合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孙运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参与科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拟定“门前五包”方案;督导考核科,建立监管机制,相关管理规定、职责计划和检查评比、总结,日常管理规范。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负责创卫重点、难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沟通;协调解决创卫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上级督导检查的现场协调和筹备工作;

2、(政策法规科)制定沿街单位、商铺“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秩序、包看护)责任制文件;

3、(督导考核科)建立监管机制,相关管理规定、职责计划和检查评比、总结,日常管理规范;

4、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资金组

组长:孙钦良

副组长:郭雪瑜

成员:滕厚成、付翔、鲁岩、徐子轩

项目资金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郭雪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参与单位:环卫处、市政公司、园林中心,按照创城要求,梳理工作量、制定计划、拟定预算、招投标和施工方案等。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负责创卫工作所需项目资金的申报争取、招投标等工作;协调相关经费落实;

2、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长:孙钦良

副组长:徐娟

成员:史成利、闫涛、赵伟

环境卫生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卫处,徐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承担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指挥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区环境卫生整治组的日常工作;按照创卫标准建设管理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按照创卫标准进行城区保洁;

2、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把环境卫生纳入县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远期(2010-2020)、近期(2010-2015)专业规划,有明确职责任务分工的文件,有规范管理环境卫生内容的相关文件。每年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总结中有环境卫生方面的内容。

3、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有近三年经费落实的相关资料。

4、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垃圾处理厂、垃圾收集容器、环保等创卫达标工作;开展旱厕、陈积垃圾清理工作;

5、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街巷,住宅区,河道、公共绿地,城乡结合部及周边所属村庄卫生整洁生管理制度落实,无积压生活拉及建筑垃圾渣土,无卫生死角,路面及两侧无暴露垃圾杂物,市容环境整洁;

6、制定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7、负责落实城区主次干道、街巷有专职人员负责清扫保洁,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道路清扫保洁机械作业应提高垃圾扫净率并防止扬尘污染;

8、城区一类主干道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土、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9、环卫设施完善,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及时,垃圾收集容器密闭化管理,加盖、不净、不漏,管理维护到位,外观卫生整洁,周边无丢落垃圾,日产日清;

10、城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数量的密闭式垃圾箱,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清运率达100%;

11、垃圾转运站,垃圾桶和果皮箱有专人管理,日产日清,外观整洁,闹市区果皮箱每40-50米设置一个,一般地区每80-100米设置一个,主次干道两侧无垃圾箱,垃圾站点要定时清理,无残存垃圾,要常年清扫保洁,定时消杀,周围无散落暴露性垃圾污水,内外无蚊蝇蛆;

12、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记录规范,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无害化处理卫生监测记录完整,各类台账齐全;

13、粪便无害化处理可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或有专业处理设备的机构进行。有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卫生检测和运行管理等技术资料,并有专人保管。粪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定期进行卫生监测,各类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4、县城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5%;

15、公厕按照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其建设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旧城或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规划科学,布局合理;

16、公共厕所标志明显,功能齐全,保洁达到“四无四净”要求,即:无尿碱、无蛛网、无恶臭、无蝇蛆,地面净墙壁净、便池蹲坑净、厕所周围净,设有规范的纱门纱窗,达到防蝇要求;

17、公共厕所管理规范,设施完好,维护保养清扫保洁及消杀制度落实,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建成区无旱厕;

18、村庄(社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保洁队伍,责任落实,有卫生检查员,做到每日清扫,专人保洁;

19、村庄(社区)日常保洁措施落实,村容村貌整洁卫生,无垃圾死角;

20、社区(村庄)公共厕所应达到水冲式厕所标准,设施完好,使用正常,有专人管理保洁,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消杀,蹲坑便池无尿碱、无积粪、无杂物;基本无臭,无蝇组;无旱厕;

21、村庄(社区)有垃圾集中收集密闭存放容器,垃圾容器,周围整洁,垃圾定期清运,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无暴露式落地垃圾池。

22、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区南片区(兖石铁路线以南)市容和小区秩序整治组

组长:刘朝杰

副组长:刘彦波、何西勇、赵建利

市容和小区秩序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直属中队,刘彦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林建维、王小龙、刘飞茂、李凡、文腾飞、刘继增、陈庆玉、解福峰、杨玲杰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铁路线以南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街巷,住宅区,河道、公共绿地,城乡结合部及周边所属村庄无八乱现象(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扯乱挂)。

2、所有主次干道、街巷,住宅区,河道、公共绿地,城乡结合部及周边所属村庄无违建;建(构)筑物不得违章搭建附属设施;社区和小区无乱搭乱建违章建筑;

3、现有建(构)筑物保持外形完好。整洁,保持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符合街景要求。破残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得到及时整修;

4、城区道路两侧单位围墙完好美观,无残墙断壁,推行透空式透景式围墙;

5、居民阳台按照有关要求统一规范设置,无乱堆杂物、乱挂衣物等现象;

6、严格道路管理,无占道堆放施工,无擅自挖掘破坏无障碍设施现象;

7、主次干道交通秩序良好,两侧无乱设的摊点,住宅区经批准定点设置的摊点管理规范,摊点排列整齐,严禁溢摊超范围经营,各种证照悬挂在醒目位置,摊主随摊配置密闭垃圾容器,确保摊点周围清洁卫生;

8、主次干道两侧、花园和绿化带、行道树上无乱挂乱晒的衣物及其它物品;

9、主次干道街巷住宅区的墙壁、电杆公用设施及其它建筑物整洁卫生,无乱贴乱写乱画;

10、做好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主次干道两侧及风景区,确保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有序;

11、加强建筑工地和工程运输车辆整治;

12、小作坊、小摊点在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证照;

13、夜市小吃摊点规范化管理,经营场所统一规划,配备上下水,环境卫生管理餐用具洗消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个人卫生良好;

14、政府对全县流动摊点有统一规划,明确经营区域和品种;

15、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16、社区和小区道路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无非法小广告现象;

17、社区和小区无“五大堆”,无乱扯乱挂、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现象,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18、社区和小区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乱设摊点等现象;

19、社区和小区饲养宠物狗、猫和各种鸟类按规定实行圈养和拴养,按照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禁止散养和野放,宠物粪便不污染环境卫生;

20、社区和小区内“八小”单位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及卫生管理等符合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21、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城区北片区(兖石铁路线以北)市容和小区秩序整治组

组长:王义祥

副组长:葛成明、何西勇、赵建利

成员:徐常青、王福涛、刘合耕、解风波

市容和小区秩序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中队,葛成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铁路线以北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街巷,住宅区,河道、公共绿地,城乡结合部及周边所属村庄无八乱现象(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扯乱挂)。

2、所有主次干道、街巷,住宅区,河道、公共绿地,城乡结合部及周边所属村庄无违建;建(构)筑物不得违章搭建附属设施;社区和小区无乱搭乱建违章建筑;

3、现有建(构)筑物保持外形完好。整洁,保持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符合街景要求。破残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得到及时整修;

4、城区道路两侧单位围墙完好美观,无残墙断壁,推行透空式透景式围墙;

5、居民阳台按照有关要求统一规范设置,无乱堆杂物、乱挂衣物等现象;

6、严格道路管理,无占道堆放施工,无擅自挖掘破坏无障碍设施现象;

7、主次干道交通秩序良好,两侧无乱设的摊点,住宅区经批准定点设置的摊点管理规范,摊点排列整齐,严禁溢摊超范围经营,各种证照悬挂在醒目位置,摊主随摊配置密闭垃圾容器,确保摊点周围清洁卫生;

8、主次干道两侧、花园和绿化带、行道树上无乱挂乱晒的衣物及其它物品;

9、主次干道街巷住宅区的墙壁、电杆公用设施及其它建筑物整洁卫生,无乱贴乱写乱画;

10、做好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主次干道两侧及风景区,确保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有序;

11、加强建筑工地和工程运输车辆整治;

12、小作坊、小摊点在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证照;

13、夜市小吃摊点规范化管理,经营场所统一规划,配备上下水,环境卫生管理餐用具洗消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个人卫生良好;

14、政府对全县流动摊点有统一规划,明确经营区域和品种;

15、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16、社区和小区道路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无非法小广告现象;

17、社区和小区无“五大堆”,无乱扯乱挂、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现象,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18、社区和小区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乱设摊点等现象;

19、社区和小区饲养宠物狗、猫和各种鸟类按规定实行圈养和拴养,按照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禁止散养和野放,宠物粪便不污染环境卫生;

20、社区和小区内“八小”单位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及卫生管理等符合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21、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

组长:王晓明

副组长:孙运卿

成员:李尚奎、王宁、卢瑞峰、郜雨萌、高洋、韩雨蒙、万顺顺、滕厚成、陈淑鹤、徐传林

基础设施建设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孙运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承担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指挥部基础设施建设组的日常工作;

2、督促县城城区创卫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督导建成区主次干道破损道路整修工作;

3、督促沿路绿化缺株或斑秃地块补植工作;

4、督促检查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数量和保洁水平符合创卫标准落实情况;

5、督促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创卫宣传和环境卫生创卫工作;

6、督促检查环卫处、市政公司、园林中心,按照创卫要求,梳理项目、制定计划、拟定资金预算、招投标和施工方案等。

7、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组

组长:时百成

副组长:张景阁

成员:葛洪阳、董自学、耿庆利、卢兆龙、葛成勇

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司,张景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承担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指挥部基础设施建设组的县城城区创卫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整修建成区主次干道破损道路等具体工作;

2、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及背街小巷全面硬化,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凹,路沿石顺直完好,人行道砖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好无损;

3、城区排水管网设施完好,地面各类井盖齐全,能满足城区排水需要,排水畅通及时,无污水溢出路面,路面无积水,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排水沟畅通,城区排水管网覆盖率>80%;

4、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园林绿化整修组

组长:孙国凯

副组长:董路东

成员:园林中心

园林绿化整修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林绿化中心,董路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承担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指挥部基础设施建设组的及时补植沿路绿化缺株或斑秃地块等具体工作;

2、及时补植沿路绿化缺株或斑秃地块,行道树无缺株,绿化带无缺苗;

3、城区街道有花有草有行道树,道路绿化做到无死株、枯树(枝)、缺株现象。城市街道两侧绿化率达到90%以上;

4、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局爱委会工作协调组

组长:徐淼

副组长:郑健、孙会梅、李尚奎、庄会军

成员:相关科室全员

爱委会工作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郑健兼任办公室主任。

参与单位:环卫处、市政公司、园林中心,负责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负责创卫工作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

2、建立健全爱委会工作机构;

3、负责局机关爱国卫生各项日常工作和有关活动;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各项日常工作和有关活动;

4、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有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和专(兼)职人员;

5、提供3年来有关健康教育的完整资料,包括领导小组、专兼职人员和每年的计划、活动内容、总结;

6、设立局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企业单位设有专(兼)职人员;

7、企业单位设有专(兼)职人员并利用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至少每2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资料齐全;

8、单位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率达90%以上;

9、新职工上岗前进行健康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对各种作业工人尤其是接触毒害作业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劳动保护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如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内容,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10、企业对职工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教育,各公共场所(包括会议室)禁止吸烟,有禁烟标志;

11、单位职业卫生措施落实到位;对女工进行妇女保健教育

12、健康教育资料齐全,按年度装订成册,管理规范;

1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张贴控烟标识,会议室无烟灰缸。

14、单位设立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为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知识,并做到至少每季更换一次。

15、健康教育档案资料(包括文字、影像、实物等材料)齐全,管理规范

16、单位有除四害专(兼)职人员和消杀人员。

17、单位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每年至少2次),有工作计划、总结,档案资料齐全

18、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和责任分工;

19、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广告宣传组

组长:王文栋

副组长:刘开军、李慧慧

成员:黄秋源、汲生平、时百玲、彭修萍、万克

参与中队:直属中队、城区中队、开发区中队、十字路中队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沿街两侧户外广告标志牌、单位门牌美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按批准的地点设置。公益性广告占商业广告的10%以上。各类广告牌无破损和油漆驳落。未经批准,各类线杆禁设广告和过街横幅,各类建筑物禁设布类条横幅广告,城区主次干道路牌门牌统齐全美观,设置醒目;

2、主要广场、街道、公园、车站、旅游点等公共场所有固定的卫生宣传标牌和健康教育专栏,主干道、闹市区、城市进出口设置标志性的大型创卫宣传牌,统一规划在公共场所和窗口地区设置高档次的卫生宣传标牌和健康教育专栏;

3、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内容;

4、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黄海路市场整治组

组 长:张新华

副组长:王郡杰、李晓堂

成员:黄海路市场全员

参与中队(单位):城区四队,负责黄海市场周边乱设摊点的整治;环卫处,负责黄海路市场公共厕所和垃圾站。

黄海路市场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黄海路市场,王郡杰、李晓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黄海农贸市场的创卫达标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划行归市、经营秩序、鱼禽市场、公厕、环卫保洁、食品“三防”设施、经营证照等重点工作;

2、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密闭式运行,按要求建设给、排水设施,给水排水设施齐全,数量足够,下水道畅通无淤,场内无积水;

3、市场划行归市,分区合理,标志明显,摊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商品摆放整洁,禁止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身卫生管理良好;

4、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并在不同区域做明显标示;

5、设置相对独立的活禽隔离屠宰交易区域,功能分区合理,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齐全,及时清运屠宰废物,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6、现场生产、加工食品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有固定的地点并具备可封闭的独立场所,场所的大小应满足相应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洗涤、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销售所需要的面积;具备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给排水设施和洗涤、加工、冷藏和防蝇、防虫设施;加工工具及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食品容器设置台架存放;从业人员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上岗,个人卫生良好;

8、经营食品的摊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三防”设施齐全,各项管理工作符合行业管理规范要求;

9、每个经营户具有有效许可证,经营项目在许可范围内,无超范围、伪造、涂改外借行为;

10、有健康教育宣传设施,内容科学,针对性强,每2月至少更换1期。

11、开展农药残留监测,配备农药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经常性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公示监测结果;

12、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员;

13、农贸市场选址和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卫生要求,无影响食品安全的污染源;

14、市场设有专职卫生管理及保洁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清运及时,日产日清,市场及周边保持卫生整洁;摊位自备密闭式垃圾桶,垃圾及废弃物实行袋装化,垃圾收集规范,日产日清;

15、除四害措施落实,四害密度达标;

16、(环卫处)按要求建设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容器,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公共厕所有规范醒目的导向指示牌,建设达到二类以上标准要求,设施齐全,管理到位,内外整洁卫生;

17、(城区四队)农贸市场周边无乱设摊点;

18、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资金预算、招投标方案;

19、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建议投诉受理组

组长:张念凤

副组长:文强

建议投诉受理组设在案件处理中心,文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案件处理中心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设立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群众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群众投诉渠道畅通;

2、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相关记录及处理、答复群众反映问题的原始资料及统计资料齐全完整,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

3、定期组织开展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调查,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有完整的工作方案、工作记录和统计资料;

4、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巡查督导组

组长:张迎

副组长:钱昌德、徐恒峰

巡查督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考核科,钱昌德同志兼、徐恒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及标准要求:

1、(数管中心)按照创卫标准,对照各工作组工作内容,每日巡查城区,形成每日巡查问题清单报告,经局领导小组审阅后,按照分工发至各工作组。

2、(督导考核科)根据各工作组上报问题清单和每日巡查问题清单报告,督导各工作组任务和巡查发现问题落实销号情况,形成督导通报,发至局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认真学习创卫相关文件,熟练掌握创卫标准,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2、各工作组根据局方案安排,立即拿出本工作组工作细化方案,做到责任到人,立即对照任务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下周五12点前,完成工作任务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下周五上午12点前报综合协调组。

特别注意,整治工作和排查工作同步进行。

3、各工作组形成工作台账、问题台账,责任到人,逐一销号;每周五下午4时前,将本周工作完成情况报局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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