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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授权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组建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文号: 莒南人社发〔2020〕40号 成文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0-10-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人社发〔2020〕40号


县教育和体育局:

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职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教人字〔2020〕18号)规定和我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授权县教育和体育局组建莒南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地址:莒南县城人民路33号, 联系电话:0539-7231379),具体承担评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把关,全面客观地向评审委员会汇报情况,提供材料。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要认真细致地审阅评审材料,充分发表意见,结合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等情况,对评审对象进行综合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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