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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0〕6号 成文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5-1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0〕6号


各镇街执法中队、驻城区各执法(中)分队,局机关各科室、环卫处,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市政工程公司: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和“一十百千万”行动和“十大任务举措”等工作部署,全面打赢行业治理攻坚战,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职责

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强化日常行业监管。在开展店外经营占道整治、渣土运输管理、非法倾倒垃圾、破坏市政园林设施等方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行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依法依规加强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会同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二、工作重点

加强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渣土运输、自然资源、工程建设、文化旅游、信息网络、教育领域、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华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朝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文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义祥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委

王晓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钦良局党组成员、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徐淼主任科员

张念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新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迎副科级干部

李学海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时百成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孙运卿办公室负责人

郑健综合科负责人

李尚奎研究室负责人

孙会梅人事教育科负责人

郭雪瑜财务科负责人

刘美玲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钱昌德监督检查科负责人

刘开军市政管理科负责人

崔学麟执法协调科负责人

徐娟环卫园林管理科负责人

李慧慧宣教科负责人

程志刚信访办负责人

庄会军行政科负责人

赵鲁峰车队负责人

徐恒峰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负责人

文强案件处理中心负责人

李晓堂黄海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解福峰新华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崔杰公共事业管理科负责人

王涛技术勘测中队负责人

王磊渣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刘彦波直属中队负责人

林建维直属中队一分队负责人

王小龙直属中队二分队负责人

李凡直属中队三分队负责人

刘飞茂直属中队四分队负责人

文腾飞直属中队五分队负责人

杨玲杰火车站执法中队负责人

葛成明城区中队中负责人

徐常青城区中队一分队负责人

王福涛城区中队二分队负责人

刘合耕城区中队三分队负责人

解风波城区中队四分队负责人

王家敏文化执法一中队负责人

任常文文化执法二中队负责人

刘继增十字路一分队负责人

陈庆玉十字路二分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晓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孙运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家岭任专职联络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局系统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涉黑社恶等重大问题。局机关各科室,驻城区各执法(中)分队,环卫处,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市政工程公司负责人为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涉黑涉恶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四、工作步骤

(一)精心组织。切实履行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全局扫黑除恶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保存。

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孙运卿

(二)营造氛围。印制扫黑除恶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宣传资料,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责任科室:宣教科、研究室责任人:李慧慧、李尚奎)。各公共自行车站点要在电子屏循环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口号(责任科室:公共事业管理科责任人:崔杰)。各中(分)队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日常城市管理结合,发放宣传资料,LED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责任人:驻城各中(分)队负责人)。

(三)形成合力。积极承担扫黑除恶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县城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渣土运输等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责任人:驻城各中(分)队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指定专人负责,专门负责“三个台账”的登记填写和汇总上报工作。直属中队、城区中队、火车站执法中队、文化执法一中队、文化执法二中队、十字路一分队、十字路二分队、黄海路市场、新华步行街各明确1名专人负责台账汇总上报。局办公室明确1名专人负责所有台账的汇总。

1、各中(分)队按时完成《摸底排查登记台账》,并汇总上报。

2、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各中(分)队,各中队要每周五上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处理及案件办理台账》、《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账》。

3、局办公室要根据县里要求,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处理及案件办理台账》、《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账》。

(二)严守工作纪律。要按照“专人负责、保密管理”的要求,严格管理相关线索和“三个台账”,严防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办公室、人事科、监督检查科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渣土运输、自然资源、工程建设、文化旅游、信息网络、教育领域、生态环境等领域应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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