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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做好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人社发〔202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5-11
发布日期: 2022-05-1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人社发〔2022〕24号

 

莒南县技工学校、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做好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面做好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莒南县技工学校、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局属各科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疫情防控“三管三必须”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孙瑞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 林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张祥松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海峰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伟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解 敏 孙静文 左青杰 胡江性 张斌

解廷飞 庄磊

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分两个组分别开展工作。

1、工作一组:负责常态化抽查、督导莒南县技工学校、莒南县富泉职业培训学校、莒南县本心职业培训学校、莒南县远鑫职业培训学校、莒南县爱家职业培训学校、莒南县齐鲁职业学校、莒南县鑫妤职业培训学校、莒南县科达职业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解 敏

成 员:左青杰 胡江性 庄 磊

2、工作二组:负责常态化抽查、督导莒南县富民职业培训学校、莒南县全民职业培训学校、莒南县浩源职业培训学校、莒南县城发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莒南县锦艺培训学校、莒南县恒大职业培训学校、莒南县华英职业培训学校、莒南县德爱职业培训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孙静文

成 员:张 斌 解廷飞

3、各工作组要在疫情期间常态化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各机构在防控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督促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巡查督导内容见(附件1)。

二、工作措施

(一)责任明确

1、各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好安全防控各项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全体教职工要立足岗位职责,压实各个环节的安全防控责任,杜绝疫情防控“一阵风”现象,在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培训工作。

2、机构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及时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培训机构、班级、师生三级防控工作网络,强化师生健康管理,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同时,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县疾控中心、所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医疗技术支持,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县人社局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如出现突发病例,应第一时间向县人社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二)制定方案

1、各培训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定期做好安全排查工作,线下培训开展前要组织开展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开班第一天上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第一课,培训机构要与学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培训机构实行零报告制度。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要及时掌握了解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确保工作不脱节。对学员要全面开展健康管理,强化体温监测、充分使用健康码和沂码通、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健康管理档案,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县局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每周三、五各报告一次全体教职工核酸结果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

3、做好校园疫情突发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科学应对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认真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疫情突发处置工作,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

(三)日常监管

1、培训机构应使用“行程码、沂码通”管理端对内部人员进行健康核查和管理,复工前,全体教职工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外来人员实行亮码核验管理,外来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证件登记、亮码核验程序后方可入校。体温、健康码异常者严禁入校。在恢复线下培训后,要对每期学员进行“测温、核码”,不得组织发热、星标、黄码、红码或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培训。

2、培训机构要根据在校学员人数和教室、实操室、宿舍、食堂、教学设备等情况,合理规划,做好各类防疫物资的储备,如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加强师生自我防护教育,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3、要切实做好学校课堂防护措施,确保师生上课安全。课堂是师生聚集的场所,要加强课堂疫情防控措施有关知识培训,提高师生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避免师生讲课、讨论、回答问题过程中的飞沫传播,教室内课桌要尽量拉开,让师生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每班还应配置洗手液等消毒物品供师生使用;校内各室要做好通风与换气,确保环境安全。

(四)宣传教育

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栏等形式,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其积极配合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个人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地方活动。

三、监管检查

县人社局将在疫情期间,适时组织开展抽查、督导,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培训机构进行整改、通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予以处理。

 

附件:1.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督导清单

          2.职业培训机构教职工核酸检测报表


附件1

 

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督导清单

 


附件2

 

职业培训机构教职工核酸检测报表



附件【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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