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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04-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1〕8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上级党委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化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激发全局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勇于作为、敢于担当的昂扬斗志,不断提升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整顿内容

以整顿思想、作风、纪律、仪容仪表为重点,紧盯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顿。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着力整顿纪律松弛

1、纪律观念淡薄,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不按规定履行去向告知。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玩游戏、睡觉、饮酒或下棋、打扑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网上聊天等闲杂事务。

3、存有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现象,自由散漫,参会时不遵守会场纪律,随意替会,随意接听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其他事务。

4、不遵守车辆管理规定,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开“霸王车”等问题。

(二)着力整顿工作慵懒

1、工作上远离群众,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工作不深入、不善于调查研究,凭主观臆断。

2、工作消极,办事拖沓,抓工作重部署、轻落实,满足于一般性的要求和布置。对所承担的工作不能尽心尽职地完成,对自己职责内的工作不能扑下身子一抓到底,说得多、做得少,甚至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3、工作不主动,得过且过,遇事不加分析,想不出办法,等领导安排,不能创造性地、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4、工作避难就易、避重就轻,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不高,工作拖拉,能立即办理的却以各种理由搪塞。

5、对上级决议、制度拒不执行,或变相消极抵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包庇袒护。

(三)着力整顿仪容不整

1、工作及执法期间不按规定着装,制式服装与便装混穿;制服上的各种标志佩戴不全。

2、着制式服装时戴首饰、挂项链、染彩发、在公众场合嬉笑打闹、勾肩搭背。

3、男队员留长发、女队员着装时留披肩发;执法时吸烟、坐岗、在执法车内睡觉、聊天、玩手机等。

(四)着力整顿履职不力

1、不注重学习,不注重思考,业务能力存在“四个不够”:即对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熟悉程度、对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对办事程序和技巧掌握运用、对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不够,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

2、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进取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地存有盲目乐观和自满情绪,不能正确认识和超越自我。

3、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习惯于按老经验、老办法办事,缺乏分析、认识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缺乏自我加压、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冲劲、拼劲和闯劲。

(五)着力整顿服务不强

1、宗旨观念、服务意识淡薄,为基层和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不高。

2、法律观念不强,有案不查、畏难发愁,管理执法行为不规范、言语不文明。

3、管理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刁难谩骂、推搡侮辱。

(六)着力整顿公权私用

1、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存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如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礼物馈赠和宴请吃请以及违规报销费用等。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在执法办案中徇私枉法,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

三、方法步骤

本次集中整顿活动分为四个环节进行。

第一环节:学习教育阶段(贯彻活动始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层层学习传达局活动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科室、本单位具体可行的活动配档表。紧紧围绕强化纪律作风纪这一中心,严明学习纪律、端正学风、注重学习实效,采取集中与自学、辅导与研讨相结合的形式,每周至少要开展1次集中学习活动(学习参考目录见附件2)。通过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每名同志的遵章守纪意识,把各项制度规定记在心中、指导行动,筑牢思想防线。

第二环节:摸排反思阶段(4月19日—4月25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开战自查自纠活动,科学研判当前执法和管理服务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执法风险、履职风险,认真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原因,反思不足,研讨整改对策。深入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效于民等活动,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的争取理解支持。

第三环节:整顿整改阶段(4月26日—5月9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立说立行、抓好整改。要组织开展逐级检查、重点抽查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深入基层听意见、看变化、问实效。每个人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纪律作风整改报告,真真正正把问题整改到实处。

第四环节:提升规范阶段(5月10日—5月18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结合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研究分析在创新工作机制、提升队伍形象、规范执法行为,规范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建立强化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强化执行力,使队伍建设出现新面貌,城市管理取得新成效。要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对照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把纪律作风整顿的成果转化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做到有制度议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凤茂任组长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明确对全局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作风整顿活动进行全程指导、全程跟踪、全程督查,确保作风整顿活动有效运转。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负责抓好本科室、本单位的作风纪律整顿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按时按要求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二)严密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局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制定出符合本科室、本单位实际的整顿计划。把纪律作风整顿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做到不留死角。要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把握整顿的重点,全员参与、全面整顿、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对改进队伍纪律作风、推进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杜绝走过场、形式化、敷衍了事等情况的发生。要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不压缩时间、不减少内容、确保每个步骤都高标准落实。

(三)责任到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科室、本单位作风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进行整改,以实际行动促进本科室、本单位作风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边学边查边改边提高,正确处理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确保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强化督导。局要建立健全督办检查制度、重点问题跟踪督查制度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活动中组织专职人员对各科室、各单位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一周一调度。对边查边犯、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存在问题较多、活动走过场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并视情况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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