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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1〕13号 成文日期: 2021-05-11
发布日期: 2021-05-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1〕13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工作制度》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局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市、县信访工作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处理原则,局信访接待办公室(局信访办)根据局领导批示意见,将信访件及来访来电事项、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建立健全信访责任人和联络员制度。局机关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信访责任人。确定一人为信访联络员,负责各自信访工作的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

三、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解决信访工作重大事项或存在的隐患和突由问题,并在每季度第一月的30号以前,排查信访隐患,了解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发现信访苗头,及时就地解决,或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办理。

四、实行专题会议制度。对群众呼声高,反映强烈或久拖不决,且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局领导要组织有关单位或科室召开专题公议,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和办法,及时或限期解决。

五、实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月第一周周二为局领导信访接待日。由局领导轮流值班接待,必要时带领有关信访联络员共同接待。

六、实行群众来信登记制度。(一)凡群众来信要在专册上编号登记,以保证信访工作的连续性。(二)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信访反映主要问题以及处理结果。(三)登记内容力求完量、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七、实行群众来访接谈记录制度。(一)接待人民来访是局机关领导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体察民情的好机会,因此必须热情接待,积极宣传党的政策。(二)详细记录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三)当面能给予答复的问题,以认真负者的态度解答清楚,不能当面答复的,应说明情况,讲清政策。接待来访说话和气,不激化矛盾,使来访人基本达到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四)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信访员要及时报告领导,避免不应有的事情发生。

八、实行来信来访报批制度。(一)来信来访报请领导批阅,局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率达95%以上并有具体的批办意见。(二)办公室收到或其他单位转来的信件,经登记后及时送局长批阅。(三)领导批阅后的信访件由办公室送承办科室或下属单位。承办科室或下属单位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处理结果。

九、实行来信来访承办,转办制度。(一)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通进行承办是信访工作的关键,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调度妥善处理。(二)领导批阅后的一般信件在15天内处理完毕。 急件7天内处理完毕,写出处理结果,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三)不属于本科室或单位承办范围的信件送办公室,在3天内转交其他单位。

十、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局领导包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制进行包案。属于负责接待的局领导主管工作范围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由负责接待的局领导直接负责包案,组织协调研究处理。属于其他局领导主管工作范围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负责接待的局领导要提出意见。转送其他局领导,负责包案处理。包案的局领导,要对案件的解决及时进行研究,协调,督促,检查,抓落实,直到信访问题最终解决。

十一、实行回访制度。对群众来访反映的有实质性内容且重信的写信人,对信访问题已经处理过但仍未停访息诉的上访人以及所有领导同志包案处理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局领导都适时进行回访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减少重信重访。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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