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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1〕11号 成文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1〕11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最基本的任务。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水平,根据《莒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办字〔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主攻方向,动员各镇街积极行动,开展集中整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彻底改变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状,达到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保洁机制逐步健全,群众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的行动目标。

二、实施时间

本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从2021年5月10日开始,到8月20日结束。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督导各镇街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现场考核各镇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现场考核分明查和暗访两种方式,考核成绩上报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环卫园林管理科、环卫处

第二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开展整治督导检查,针对第一轮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镇街及时整改。

责任单位:环卫园林管理科、环卫处

第三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开展第二轮考核,对各镇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考核,继续采用现场考核明查和暗访两种方式,如果无人机配置到位增加无人机考核,考核成绩上报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环卫园林管理科、环卫处

第四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推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环卫园林管理科、环卫处

四、相关要求

各镇街要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为主攻方向,狠抓村居环境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等环节,全面提升整治效果满意度。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求,积极推进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全覆盖、无盲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全面消除卫生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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