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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1〕16号 成文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6-0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1〕16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执法局党组的整体部署,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为契机,认真排查、举一反三,找准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对照问题全力整改,力求实效,彻底解决迎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查。

二、主要任务

要认真对照《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评分表》标准严格自查,特别是《国家园林县城系列标准》规定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城市绿线管制、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城市绿道规划建设等情况,各项指标数据截止到2020年底。执法局要于6月10日前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材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6至7月组织开展复查资料审核,8月份对有关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等6个方面、45大项,另加综合否定1项。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1年6月1日至6月4日)。执法局成立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迎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迎查动员会,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迎查工作。各科室、单位要根据执法局迎查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国家园林县城复查任务按时完成。

(二)整改提高阶段(2021年6月5日至6月10日)。各科室、单位要对照《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完成责任分工的各项指标、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执法局迎查领导小组内业资料组及时调度、汇总、整理、完善复查资料;综合协调组认真分析复查数据资料,6月10日前完成自查报告及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评分表。

(三)迎查冲刺阶段(2021年6月10日至8月30日)。执法局迎查办将组织开展迎查模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并全面做好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执法局成立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迎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迎查工作。迎查领导小组抽调专班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各单位、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把各项任务做实、做细。

(二)建档立卷,严格自查。复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严。涉及的单位、科室较多,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资料责任分工表》,认真做好数据填报、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不断增强全民绿化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执法局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迎查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对迎查工作定期进行调度,检查落实情况;同时启动执法局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迎查工作效能督查机制,对迎查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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