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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进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1〕20号 成文日期: 2021-08-19
发布日期: 2021-08-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1〕20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进小区”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进小区”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领域管理工作和市城管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有效查处小区毁绿和违法建设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现就“城管进小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及时发现、高效管理、严格执法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压实各执法中队和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形成管理合力,根治小区内占绿毁绿、违法建设、违规装修、噪音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职责机制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直属、城区中队及十字路街道执法中队:具体落实“城管进小区”工作,具体组织进驻小区的城管队员开展工作;负责占绿毁绿、违法建设、违规装修、噪音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工作。

进驻小区城管队员: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报告或群众举报后尽快到达现场,及时制止占绿毁绿、违法建设、违规装修、噪音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违法行为,收集、记录、处理、上报案件信息;及时将案件办理结果反馈给物业服务企业或举报人。

(三)制度措施

1、建立联系责任制。直属、城区各分队在辖区内的每一个小区明确一名城管队员作为进驻人员,十字路街道中队在辖区内的社区及村小区明确一名城管队员作为进驻人员,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常态化的联系制度。

2、建立公示制度。在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置统一制作的“城管进小区”公示牌,公示进驻小区城管队员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3、建立工作登记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城管进小区”工作台账,记录进驻小区的基本情况、工作动态等,工作台账中记录做到及时、准确、真实。

4、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对直属、城区中队和十字路街道中队“城管进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1年8月)。直属、城区中队和十字路街道中队按照实施方案,对辖区范围内的小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8月31日前)。直属、城区中队和十字路街道中队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城管进小区”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进驻小区的城管队员,设立公示牌,完成进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管进小区”是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一项具体举措,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开展和考核考评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对进驻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进驻队伍,不断提高“城管进小区”工作成效。进驻人员要遵章守纪、热情服务、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进驻工作责任。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进驻人员要坚持管理和宣传“两轮驱动”,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违法建设、噪音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取得小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从源头上杜绝小区物业领域方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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