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综执发〔2021〕24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转换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转换实施方案
为规范事业人员岗位转换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7号)等通知及上级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事业人员岗位转换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转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转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凤茂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朝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文栋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学海 党组成员、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时百成 党组成员、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钦良 党组成员、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 淼 二级主办
张 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念凤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新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洛敬 四级主办
成员:
孙运卿 办公室临时负责人
孙会梅 人事教育科临时负责人
郭雪瑜 财务装备科临时负责人
钱昌德 督导考核科临时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孙会梅任办公室主任。
二、转岗人员范围
岗位转换工作人员应为局所属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岗位任职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
1、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工勤技能人员竞聘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工勤岗位人员可以转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但转岗不转身份。
7、工作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转岗聘用;
8、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方法程序
(一)个人申请
公布转岗方案,由符合转岗人员个人提交转岗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依据事业单位各类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研究确定转岗人员,由局党组会统一表决通过。
(三)备案
研究同意后,用人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