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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成立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道路、桥梁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1〕26号 成文日期: 2021-09-23
发布日期: 2021-09-2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1〕26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按照临沂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临灾险普办发〔2021〕21号关于转发鲁灾险普办《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莒南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以及莒南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需要,成立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一、机构职责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道路、桥梁调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拟定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调查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

(二)组织编制城区县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市政设施调查工作任务的实施。

(三)编制开展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新闻宣传、舆情引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四)编制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计划。

(五)组织指导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六)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审核、验收和汇交办法,负责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

(七)负责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的成果汇总、分析、上报;负责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的资料归档、成果编制。

(八)负责县城区市政道路、桥梁调查成果工作总结,按规定开展奖励表彰等工作。

(九)承担县普查领导小组及县普查办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工作组职责

根据莒南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道路、桥梁调查工作需要,市政道路、桥梁调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调查组、质量监督组、数据与成果应用组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分工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综合组。负责调查工作组织协调、进度安排、文件起草、简报编发、文件流转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制发普查宣传品;协调普查成果发布、解读和舆情应对;牵头督促检查各工作组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调查组。组织研究制定调查方案;组织指导调查人员开展市政道路及市政桥梁的内外业调查工作;组织调查成果的汇总和归档管理。(具体内外业的调查工作主要由第三方实施)

(三)质量监督组。负责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负责调查数据质量抽查和监督工作。

(四)数据与成果应用组。组织已有成果、数据与图件的整理利用;负责普查数据的管理与共享;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与交通、住建、应急等其他行业部门对接与协调;组织指导调查人员开展调查数据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参与调查数据质量抽查。

三、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莒南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道路、桥梁调查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4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南楼205室,张景阁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文栋

副组长:李学海 时百成 孙钦良 张景阁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调查组、质量监督组、数据与成果应用组人员调查工作期间实行临时集中办公,具体名单如下:

综合组

孙运卿 郭雪瑜 庄会军 李尚奎 侍重莲

调查组

韩成颂 葛洪阳 徐传林 汲传满 孔德志

质量监督组

陈淑鹤 石艳丽 王 芳 赵贵木

数据与成果应用组

徐恒峰 刘开军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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