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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表彰环卫工作标兵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1〕23号 成文日期: 2021-10-26
发布日期: 2021-10-2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1〕23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县广大环卫干部职工,大力弘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奉献精神,持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环卫精神,战严寒、迎酷暑,圆满完成了公共保洁、环卫管理等任务,为提升市容环境秩序、优化城乡环境质量、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助力全县疫情防控做出了突出贡献。你们用朴实的劳动、辛勤的汗水履行着“城市美容师”神圣而光荣的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在庆祝山东省第27届环卫工人节之际,为进一步激发全县广大环卫职工的工作激情,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经研究,决定授予闫军等26名同志“环卫工作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滕跃武等211名同志“环卫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当前,全县正处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关键时期,希望全县环卫系统干部职工,继续发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优良传统,以更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勇挑重担,埋头苦干,在平凡而光荣的岗位上再展新风采、再创新业绩,为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新莒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环卫工作标兵、环卫先进工作者名单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环卫工作标兵及环卫先进工作者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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