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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林业发展中心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文号: 莒南林发字〔2019〕11号 成文日期: 2019-05-31
发布日期: 2019-05-3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林发字〔2019〕11号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组织开展的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莒南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莒南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开展集中宣讲。要认真组织一次集中宣讲,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和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二是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家谈。组织一次林业安全生产座谈会,邀请望海楼国有林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涉木企业单位负责人和社会相关人士参加,深入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思想内涵和重大意义,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采取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发放宣传明白纸,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多方位传播安全发展观念;四是开展典型宣传。林业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走进企业和基层一线,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创新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现金经验和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日活动。一是林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展板、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林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事故、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营造全社会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积极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三)全力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培训,组织观摩。根据省里制定的标准和实施指南,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教育培训,学习贯彻建设标准,组织莒南县内木业企业到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增强针对性、时效性;二是推进评估、开展点评。建立完善评估制度,明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和有效运行标准。林业发展中心将根据木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点评。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活动时间: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重点活动安排

1、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并部署活动。

2、传达学习《莒南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发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材料。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 “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负责全中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部署有关重大事项。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凤茂 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陈为学 县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庄欠珍 县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卞清林 县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教明、孙强、刘维国、陈广森、王家双

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安监科,由庄欠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范凤娟同志为联络员。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宣传和舆论导向非常重要。通过每年一度的集中性、突出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任务分工,分头抓好落实,有序安排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协调一致,精心组织。认真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保证各项活动所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创新形式,确保成效。认真结合实际,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及各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形式,突破传统模式,体现林业产业特色。


莒南县林业发展中心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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