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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和分级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04
发布日期: 2022-01-0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2〕1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和分级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和分级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竞聘上岗工作,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县人社局有关通知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7号)、《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

3、坚持科学评价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和选拔人才。

4、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凤茂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朝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文栋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学海 党组成员、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时百成 党组成员、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钦良 党组成员、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徐 淼 二级主办

张 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念凤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新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洛敬 四级主办

张景阁 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孙会梅任办公室主任。

三、竞聘范围

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为莒南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现有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县人社局核准的岗位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

已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考取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岗位相同),满三年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新考取的专业技术职务(考取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岗位相同),满一年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竞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县人社局给我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及数量进行聘用和分级竞聘,高级岗聘用专业:建筑学、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材料、风景园林,中级和初级聘用专业:主系列岗位为建筑学、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材料、风景园林、辅助岗位为经济师、会计等相关相近专业,其中辅助岗数量为专业技术岗位总人数的10%。其他急需专业和特殊岗位由竞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核定专业技术岗位62个:高级岗位12个,其中三级岗1个、四级岗3个、五级岗2个、六级岗3个、七级岗3个;中级岗位31个,其中八级岗9个、九级岗13个、十级岗9个;初级岗位19个,其中十一级岗9个、十二级岗10个。

现已聘任副高级岗1人,为七级岗;中级岗22人,均为十级岗;初级岗26人,十二级岗24人,十三级岗2人。

待聘资格及数量为:六级岗1人,九级岗21人(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高岗低用),十级岗6个,十二级岗16人,十三级岗4人。

五、岗位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或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

3、近三年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或不合格档次的,两年内(含考核基本合格年度或考核不合格年度)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6、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六、聘期

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期满后结合考核结果,按照有关规定续聘、解聘或者岗位调整。

七、方法程序

(一)聘任方式

1、对取得初级(员级、助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事业人员,实行全员聘任。

2、对取得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事业人员实行竞争聘任。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根据取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和岗位设置分别组织开展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

(二)竞聘基本程序

1、个人申请。由竞聘人员提交个人申请书,并承诺所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造假等情况,取消参聘资格并由个人承担所有后果。

2、提交材料。由符合竞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有关竞岗量化赋分所需的有效证件材料。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竞聘上岗所需资格条件,对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竞岗人选。

4、量化打分。依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岗推荐计分办法(附件),根据竞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用及竞争推荐量化赋分的各项计分要素,对每位竞聘人员进行量化打分。

5、述职测评。参加竞聘人员总结近三年来的工作实绩情况进行述职,根据述职内容和平时工作情况,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核分。无特殊情况不参加现场述职的,视为放弃本次竞聘。

6、拟定人选。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原则,从得分最高者依次推荐为聘用人选。

7、公布聘用结果、公示。公布竞聘结果,竞聘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过期不再受理)。

8、办理备案、聘任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准备聘任人员的有关备案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发文聘任,同时兑现岗位待遇。

9、续聘管理。要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续聘管理工作。按照市人社局要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凡是不能完成学时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续聘其专业技术职务。

八、考核奖励

建立健全考核奖励制度,根据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一个聘期结束后,单位结合考核结果并依据规定及时组织续聘、解聘或者岗位调整。


附件:1.莒南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明细(中级)

          2.莒南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明细(高级)


附件1


莒南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明细(中级)


按照《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7号)、《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专业技术职务(中级)竞聘上岗打分明细如下:

一、工作年限

任现专业技术等级职务,每一年工作年限,记2分。

二、学历情况

按照取得的最高学历,中专学历得6分,专科学历得8分,本科学历得11分,研究生学历得15分。

三、论文发表情况

中级职称评审前,在国家级正规平台发表论文,得5分;在省级正规平台发表论文,得3分;在市级正规平台发表论文,得1分。参聘论文按照在最高平台发表的一篇计分。

四、受奖惩情况

近五年来在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一个年度加1分;其他受县委、县政府名义或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每个荣誉加1分;其他受市委、市政府名义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每个荣誉加2分;其他受省委、省政府名义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每个荣誉加3分。

五、民主评议

参与测评人员为竞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以及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竞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用A票,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其他人员用B票,A、B两票成绩各占民主测评总成绩的50%。根据述职内容和平时工作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按照优秀计100分,合格计60分,不合格计20分核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优秀票数×100分+合格票数×60分+不合格票数×20分)÷总票数,竞聘人员的最终得分=A票的综合得分×50%+B票的综合得分×50%。


附件2


莒南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明细(高级)


按照《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7号)、《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专业技术职务(中级)竞聘上岗打分明细如下:

一、工作年限

任现专业技术等级职务,每一年工作年限,记1分。

二、学历情况

按照取得的最高学历,中专学历得6分,专科学历得8分,本科学历得11分,研究生学历得15分。

三、论文发表情况

高级职称评审前,在国家级正规平台发表论文,得10分;在省级正规平台发表论文,得5分;在市级正规平台发表论文,得2分。参聘论文按照在最高平台发表的一篇计分。

四、受奖惩情况

近五年来在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一个年度加2分;其他受县委、县政府名义或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每个荣誉加2分;其他受市委、市政府名义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每个荣誉加4分;其他受省委、省政府名义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每个荣誉加6分。

五、民主评议

参与测评人员为竞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以及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竞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用A票,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其他人员用B票,A、B两票成绩各占民主测评总成绩的50%。根据述职内容和平时工作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按照优秀计100分,合格计60分,不合格计20分核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优秀票数×100分+合格票数×60分+不合格票数×20分)÷总票数,竞聘人员的最终得分=A票的综合得分×50%+B票的综合得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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