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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2〕7号 成文日期: 2022-04-08
发布日期: 2022-04-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2〕7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守好安全生产“一排底线”,从严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根据《全县“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莒南安办发〔2022〕15号)要求,自即日起到8月底,在全局开展为期5个月的“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及近期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有效落实管控措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及内容

通过专项整治,重点对园林环卫作业安全、市政设施运维安全、户外广告安全、城管执法安全、办公区域安全、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三、整治范围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及行业监管单位,要按照“谁负责谁牵头”的原则,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结合具体工作职责和领域,开展“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一竿子插到底的“贯穿式”排查整治。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

1.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会议学习了省、市、县安全会议并传达这次会议精神,要求各分管领导抓好自己分管的范围,贯彻并落实好文件的思想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动员部署安排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对照县安委会及本局的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摸排整改计划,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间。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1日至7月30日)。

1.全面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通过自查、排查等形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2.执法检查。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环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重点、依据和处罚标准,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以执法检查促安全整治。

(三)集中攻坚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1.组织“回头看”。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组织“回头看”,对前期发现问题进行抽查,对发现整改缓慢、整改不力以及存在突出问题的,要采取相关措施,整改到位。

2.隐患闭环清零。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务必完成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整改清零。

3.强化驻点监管。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全员发动,加强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执法人员要下沉一线,确保该管的管到位,不出任何问题。

4.严管高危作业。严管动火、受限空间、特殊作业活动,紧急情况下确需动火的,需一级级审批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结合当前形势特点,深入研判各相关领域安全风险,制定“一竿子插到底”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的精准防范措施,形成专项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发动和监督推动。参照县里做法,以行业整治为主,开展集中整治,全领域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二)严格检查标准。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坚决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工作要求,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法规标准、完善安全责任、执行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全面排查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仅要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要有帮助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

(三)加大执法力度。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充分运用执法促整改的强力手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四个一律”处置措施,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建立台账进行销号,落实整改责任;要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停产整顿等手段,直至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督导考核。局里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建立风险研判、分类处置、调度通报、督导考核等闭环工作机制。坚持“一周一调度”,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张清单”,每周一报;坚持“双周一暗查”,对照“两张清单”随机抽查生产经营单位,紧盯突出问题隐患整改清零;坚持“一月一通报”,每月一次通报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化解情况;坚持“一季一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与县安委会“一排底线”安全生产专线考核关联挂钩。

(五)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坚持“四位一体”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既要排查整治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强化集中攻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对工作中存在阳奉阴违、不落实工作责任、排查走过场以及虚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一盯到底,一查到底。对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的,依纪依规依法予以追责问责;对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六)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局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公开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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