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综执发〔2022〕11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着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全市关于扫黑除恶“强意识、严打击、重整治、创平安”集中行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职责
1、加强对广告设置、店外占道经营、渣土运输等重点领域的线索排查工作,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2、以暴力手段阻碍行政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
3、在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环卫设施等管理养护中采取威胁强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二、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集中行动自即日起开始,至2022年9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上旬)
有效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头条号、抖音等自有媒介并积极协调户外广告刊播资源,开展扫黑除恶“强意识、严打击、重整治、创平安”专题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栏、LED 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下旬)
对店外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整治、渣土运输管理、非法倾倒垃圾、破坏园林环卫设施、非法广告设置等方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上旬至9月底)
对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处置、线索移交、信息宣传等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查漏补缺,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领域防范化解涉黑涉恶问题措施机制,提升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三、任务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各科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台账的登记填写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设立工作专班。负责各自领域内开展扫黑除恶“强意识、严打击、重整治、创平安”集中行动工作。
1、执法领域专班。刘朝杰任组长,张迎、张念凤任副组长,刘彦波、葛成明任联络员,负责对案件查处店外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整治、渣土运输管理、非法广告设置等方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2、市政园林领域专班。王文栋任组长,李学海、时百成、张景阁任副组长,侍重连任联络员,负责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养护中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
3、环卫领域专班。孙钦良任组长,史成利、闫涛、赵伟任副组长,刘树飞任联络员,负责对非法倾倒垃圾、环卫设施等管理养护中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
(三)建立健全机制。各专班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机制,结合自身职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信息。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融入日常管理中,对日常执法检查、管理服务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各专班对排查线索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每月25日前由联络员报送局督导考核科汇总。
(四)强化监督监管。局领导小组将严格落实督查监管责任,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各专班要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运用各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局领导小组适时开展督查,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