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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号: 莒南工信发〔2019〕55号 成文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19-12-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工信发〔2019〕55号


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你们单位报来的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收悉。根据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莒南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经过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单位领导小组研究,你们单位提报的实施方案符合省、市、县政策规定,现给予通过,请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组织实施。其他要求如下:

一、加强公务交通补贴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莒南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预算按规定核定下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以及将补贴经费预算调整用于其他支出。要及时根据参改人员调动、职务职级变动、离退休及其他情况,调整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二、切实保障改革后公务出行

严格执行莒南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资源保障公务出行,可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确定的社会化车辆服务机构,作为保留车辆不能满足重要公务出行和重要会议的补充保障,对重要公务出行和重要会议要严格界定,防止出现既拿补贴又违规坐车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纪律

要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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