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退役军人〔2022〕6号
各镇街党(工)委:
为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持续营造尊崇退役军人浓厚氛围,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优秀兵支书”评选活动。
一、组织领导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莒南县“优秀兵支书”评选宣传工作。
二、评选范围
莒南县担任城市社区、农村党组织书记的退役军人。
三、评选名额
评选城市社区、农村“优秀兵支书”10名。
四、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所在社区、村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员干部素质过硬,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党建文化氛围浓厚。
3.工作业绩突出,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共同致富,领导基层社会治理有思路、有成效,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得到广泛认可,任现职满两年。
4.密切联系群众,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在群众中有威信,所在社区、村近2年没有去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
5.退役军人工作扎实有效,凝聚退役军人力量,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经济建设、社会治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关爱退役军人,弘扬军队气质文化,营造尊崇退役军人氛围。
6.作风素质过硬,坚持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评选程序
各镇街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街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深入挖掘“优秀兵支书”先进典型,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报送城市社区、农村“兵支书”2-3名。推荐材料包括《莒南县“优秀兵支书”推荐表》,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蓝底正面二寸免冠照和体现先进事迹的相关照片(大小在1M以上);纸质版(以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和电子版材料于7月21日16:00前报送。
对各镇街推荐名单由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征求纪检监察、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后由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镇街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综合人员类型、事迹典型性等因素确定评选名单。评选结束后,组织开展电视栏目专题采访,并在主要媒体广泛宣传。
协同邮箱: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刘芳宇,联系方式:17662878707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莒南县委宣传部
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