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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紧急通知
文号: 莒南建发〔20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3-01
发布日期: 2019-03-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建发〔2019〕6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局相关科室、单位:

为有力推动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县扬尘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得严峻形势,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一项重举措,同时作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办法,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达标标准,确保扬尘防治责任、措施落地,不留空白、死角。

二、加严扬尘治理标准

建筑工地全面落实“8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沉淀池,车辆冲洗时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渣土及裸露土覆盖使用的抑尘网要求经编工艺不低于6针,颜色为绿色。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加合格柴油,并保证不冒黑烟,严禁使用淘汰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全面推进扬尘治理信息化监管

2017年12月,临沂市已统一建立了建筑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县将充分借助建筑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监管,并通过在线视频监控调取证据,査找问题工地;通过系统的PM10指数分析功能,选取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督查。全县所有建筑工地都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凡未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的工地务必于2019年3月底完成安装并与我局系统实现互联,没有安装或安装未联网的一律停工整改。

四、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各施工现场接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应立即启动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预警期间全县建筑工地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停止室外喷涂、建筑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加大扬尘治理不达标问题处理力度

我局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工地后,将立即督促问题工地限期整改,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敷衍应付的要约谈项目责任人,经多次督促拒不整改的要约谈企业责任人,诚信系统扣分、建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顶格处罚。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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