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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双全双百”工程继承 “一件事”主题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管办发〔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1-08-22
发布日期: 2021-08-2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管办发〔2021〕8号


县人社局、县公证处、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现将《莒南县“双全双百”工程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莒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双全双百”工程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服务便利度、满意度,根据《莒南县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作实施方案》(莒南政办字〔2021〕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住房公积金等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梳理和整合我县失业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及金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死亡继承事项,开发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网办系统(以下简称“网办系统”),提供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

二、事项范畴

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包含以下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内容:

1.失业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申领;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退休人员死亡);

3.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4.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流程

(一)申报登记

逝者是失业人员的,由亲属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服务窗口申报登记;是离退休人员的,由亲属到社保经办机构社会化服务窗口申报登记。填报《莒南县继承“一件事”申请表》,个性化选择申报事项。

如果仅申请继承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社保待遇,亲属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逝者的死亡证明(能够通过共享信息查询到死亡信息的可不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待遇发放到逝者生前领取社保待遇的银行账户。

如需更换发放账号或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进行司法公证。亲属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逝者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二)核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社保经办机构核查信息,对符合要求的即时核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将《继承“一件事”申请表》存档。如需更换发放账号或提取住房公积金,社保经办人员将《继承“一件事”申请表》、逝者亲属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逝者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上传至网办系统,作为共享材料推送至司法公证部门和住房公积金部门。

(三)进行司法公证

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办系统将“司法公证”事项推送莒南县公证处并由平台发送短信提醒业务办理人员,司法公证人员及时查收、核实网办系统上传的相关资料,自行下载打印需存档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立即办理公证,打印公证书,将公证信息上传至网办系统作为共享材料,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进度、提醒社保或住房公积金部门业务办理人员及时查收下载打印所需存档资料。公证处根据《继承“一件事”申请表》填写的自取或邮寄方式,向申请人提供公证书。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

司法公证完成后,由网办系统将材料推送住房公积金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及时查收、自行下载打印所需存档材料,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四、职责分工

县审批局为全县“双全双百”工作的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公证处、县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单位为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审批局:统筹推进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改革相关事项,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及时调度改革任务推进情况;牵头做好基于政务服务网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网办系统的建设工作,做好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各业务相关单位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

(二)县人社局:负责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接工作,设立继承“一件事”受理窗口,按照要求核查相关信息,及时核算按月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及时上传各类材料至网办系统。

(三)县公证处:对网办系统推送的信息进行核实,及时办理公证手续,并将公证信息即时上传至网办系统,做好公证书的邮寄服务。

(四)县住房公积金:对网办系统推送的信息进行核实,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是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是“一次办好”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城延伸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动态调整。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听取群众对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意见,根据流程优化和办事需求,及时扩展充实事项清单,并配套完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政务服务继承“一件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群众对继承“一件事”的知晓度、参与度,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指导。县审批局加强督促调度,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流程优化、集成办理、规范编制、平台建设、各环节单位人员设施设备配备、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对有关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相关工作落实服务评价情况将纳入全县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


附件:1、莒南县继承“一件事”申请表

   2、莒南县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办理流程图 

   3、亲属关系证明


附件【附件一莒南县继承“一件事”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二莒南县继承“一件事”主题服务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附件三亲属关系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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