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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管办发〔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管办发〔2021〕2号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现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就近办”、“一次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方便办事为目标,本着“横向一窗通办,纵向代收代办”的原则,建立“1+N”便民服务模式,构建县政务大厅、县直部门分厅、乡镇(街道)便民中心有效联动的县乡村一体化便民体系,确保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事项在我县“有人办、办的快、办的好”,让企业群众在全县各级便民大厅,都能享受到跨域通办带来的快捷与便利。全面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等城市合作,为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打造长三角产业转移“大后方”提供服务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开通线下服务专区。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窗口,通过“收办分离、属地办理”模式,申请人通过帮办代办服务,在线下通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通过邮寄或系统流转至业务属地完成审批、办理,办理结果通过邮递送达、网络送达或通过证照制作辅助系统异地打印。县直各便民分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也要参照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做法,设置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专区(或专窗),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帮办代办人员和业务审批人员,全面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

(二)实施流程再造。县直有关部门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在已实现58项事项跨省通办基础上,新实现74项事项“跨省通办”,

2021年6月底前,在已实现191项事项“全省通办”基础上,新实现107项事项“全省通办”;2021年9月底前,实现626项高频事项“全市通办”,开展异地受理标准化建设。梳理编制“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规程、服务指南、申报模板,并在实体大厅和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莒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爱莒南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推动不同领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三)优化政务服务模式。一是推行“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依托政务服务网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实现申请人异地申请,业务属地远程办理。二是提高帮办代办水平,各级大厅都要配备帮办代办人员,免费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申报指导、异地帮办代办、远程视频会商收件、申报材料寄递、证照寄递等服务。三是提升政务服务电子化水平,通过推广爱山东APP提高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使用率和认可度,提升数据共享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四)建立有效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上下贯通机制。县直部门要与上级沟通衔接、请示汇报,配合做好事项上网、数据对接、标准定制、业务培训、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二是建立指导协调机制。县直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系统支撑、流程优化、材料精简、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指导。三是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县政务大厅、县直部门分厅、乡镇便民中心、村居便民站要建立部门横向联动、县乡村纵向联动机制,各级大厅收到“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申请后,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权限范围内的业务办理、证书发放工作;超出权限范围的,一律实行代收代办制度,与其他便民大厅及时沟通后,由工作人员代收申请材料并进行内部流转到具有审批权限的单位,业务办理完成后依据申请人意愿提供现场发证或免费寄递证照服务。

三、实施阶段

(一)梳理“跨域通办”事项清单、服务标准。(6月中旬前完成)各部门主动认领本部门单位通办事项,认真制定落实措施,确保“跨域通办”事项落实到位。各部门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衔接,明确“跨域通办”事项业务标准、办理模式、推进路径等,并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通办服务。按照省市县“三级七同”工作要求,逐项编制“全市通办”办事指南、操作流程,畅通“全程网办”渠道,明确“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全面构建“跨域通办”业务模式服务标准,确保同一事项在不同县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二)规范设置“跨域通办”线下专窗。(6月中旬完成)结合“一窗受理”改革,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设置或分领域设置“跨域通办”服务专窗,配置相应设备和人员,线下受理异地申请。“跨域通办”服务专窗人员现场进行人证核验及申请材料原件检查等业务操作,协助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通过邮寄或业务系统流转至业务属地部门。积极在有条件的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园区和村级服务场所设置“跨域通办”服务专窗,推动跨域通办服务向基层延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线上服务平台建设。(6月底前完成)在临沂市政务服务网和“爱山东”APP临沂分厅建设“跨域通办”服务专区,不断丰富专区服务内容,将“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事项全部纳入专区统一展示管理,打造“跨域通办”服务总门户,推动更多通办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办事需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牵头,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帮办代办制度。(6月底前完成)充分发挥沂蒙红色帮办代办作用,建立完善“跨域通办”服务制度,为企业群众开展兜底性“跨域通办”帮办代办服务。针对企业群众提出的“跨域通办”需求,积极为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表单填写、材料整理、视频会商、身份核验、网上申报、证照打印、材料寄递等帮办代办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有效融合。对行动不便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群众,要主动提供预约上门、全程代办等全方位服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五)提升数据共享支撑水平。(12底前完成)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推广应用临沂市跨域通办证照制作辅助系统,不断扩展升级系统功能,实现更多证照“线上盖章、异地打印、立等可取”。按照“应享尽享”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外,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分类梳理“跨域通办”事项数据共享需求,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应用,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材料原件。加强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结合“无证明城市”改革,推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牵头,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障运行。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能够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难题,各级高度重视,群众急切关注,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明确分管同志具体靠上抓,确保运行管理规范化;要保障业务开展所需的经费,配备必要设施设备。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制作短视频、微信二维码,印发业务明白纸、网络、电视台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带来的便利,提高办事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通过办事群众现身说法的方式,介绍“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的好处,改变过去群众异地办事来回往返的畏难发愁思想,共享改革红利。

(三)强化督导,细化考核。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组织针对跨域通办专项评比表彰和差异化考核,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情况分别列入县对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和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运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成绩。

  
附件:1、“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

   2、“全省通办”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 

   3、“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

附件【附件1:“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xls
附件【附件2:“全省通办”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xlsx
附件【附件3:“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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