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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信息等事项公开工作细化方案
文号: 莒南国土资发〔2016〕27号 成文日期: 2016-06-09
发布日期: 2016-06-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国土资发〔2016〕27号


根据县政府《落实2016年度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土地征收和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化方案:

一、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方案

征地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是加强征地管理,促进依法征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被征地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增强政府在征地工作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加大公开力度,现制定征地信息公开细化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县国土局专门成立征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地信息公开及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

责任领导:张夫禄

责任科室:用地科、法规科、信息中心

责任人:崔 臻、王树忠、路建伟

(二)设立征地信息专栏,及时公开征地信息

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征地信息专栏,属于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在收到上级有关用地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征地有关信息,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公告、建设用地批复、建设用地方案、土地征收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其中“土地征收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批准或形成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征地信息公开前,要注意核实核对,确保公开的信息与用地报批材料、批准情况及批后实施情况相一致,做到信息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侵犯公民知情权;征地信息中涉及保密事项的,要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

(三)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主动性和实效性,理清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答复合理合法,及时准确。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宣传,让群众知晓征地信息公开的途径、方式和内容,方便群众查询;广泛宣传征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加强宣传、信息公开与舆论引导,促进征地工作公开公正,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征地环境。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程度越高,提供给群众共享的信息就越多,避免了谣言的产生和蔓延。更重要的是,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越了解,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就变得越强,使得暗箱操作等人为因素越难以起作用,腐败和权力寻租也就难以遁形。总体上,国土资源市场信息公开已经进入常态化,且进一步规范,公开力度不断加大。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信息公开细化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县国土局专门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信息公开及申请的受理、初审、审核和审批等工作。

责任领导:张夫禄

责任科室:储备中心、地籍科、规划科、用地科、法规科、信息中心、执法大队、办公室、监察室

责任人:陈笑云、朱祥生、刘乐向、崔臻、王树忠、路建伟、尤洪宝、王伟、杨继祥

(二)在县政府网站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信息专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2、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3、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信息公开前,要注意核实核对,确保公开的信息与报批材料、批准情况及批后实施情况相一致,做到信息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信息中涉及保密事项的,要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社会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报送政府公开的信息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公开政府信息中对有关观念理解模糊不清,解释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完善,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将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以行业管理为抓手,继续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全面性和实效性。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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