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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莒南自然资规发〔2022〕10号 成文日期: 2022-03-12
发布日期: 2022-03-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自然资规发〔2022〕10号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根据省、市、县专项行动的要求,特制定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6月中旬。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21日前)

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月18日前将方案完善并备案。3月21日前,根据工作实际,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将活动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相关责任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三、自查整改阶段(3月21日至5月31日)

(一)层层压实责任

按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对镇街部门包村居,镇街干部、村干部包户(包山头、地块)的包保责任体系建立情况进行梳理,重点梳理责任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公示情况,以及包保责任体系台账建立情况,对于未落实到位要立即整改落实到位。(3月31日前完成)

(二)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在防火期内通过广播、自媒体、宣传车等手段组织宣传。重点对主要路口、防火重点村、林区、林区经营单位、旅游景区设置宣传牌、警示牌、警示旗、标语、横幅、彩旗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在进山主要路口要设置固定醒目的防火宣传牌,悬挂醒目火险等级提示旗帜标识。(3月31日前完成)

在防火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野炊、墓地烧纸等专项宣传活动,组装宣传车到人员密集处巡回宣传,将森林防火重要意义、森林防火常识、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常识、紧急避险技能等知识送到林区,有效提高广大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技能,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不出问题,切实减少森林火灾发生。(4月5日前完成)

(三)严管严控火源,筑牢防控底线

在前期开展的森林防火火源排查、清理基础上,各有关镇街、国有林场要立即对辖区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落实,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各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查进山人员车辆,杜绝火种进山入林。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山护林,及时制止林区内各类违规用火行为。对林区内坟头墓地等重点区域实行重点防范,逐一安排专人把守,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用火行为。市、县森林防火督导组将对有关镇街、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月31日前完成)

(四)加强应急值守,规范信息上报

各有关镇街、国有林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认真做好信息调度和处置工作,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责相关人员责任。(6月1日前)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至6月9日)

认真组织对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将专项行动总结形成书面总结。(6月10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各镇街、国有林场要及时部署,要严格按照属地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主动担当,积极发动,严格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措施,精心策划,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行动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方案,落实责任、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要切实担负起森林火灾行业管理责任,立足于“防”和火情初期快速扑救,研究落实森林火灾有效预防和处置措施开展野外违法用火打击行动,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风险。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照任务清单,适时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导等方式,掌握情况、查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展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多发的,要严肃问责。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进行定期通报。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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