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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文号: 莒南自然资规发〔2021〕36号 成文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09-0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自然资规发〔2021〕36号


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换届环境,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守纪律红线,确保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批示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自觉把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严禁工作日期间迟到、早退,脱岗、离岗,工作不在状态;严禁工作日期间饮酒;严禁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一桌餐”;严禁公务接待、公务活动中餐饮浪费行为;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向下属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转嫁摊派相关费用;严禁借中秋、国庆之机以请吃吃请、送礼、提供娱乐活动等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场所公款吃喝或到隐秘吃喝场所相互宴请;严禁组织参与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收送用公款支付的名贵特产、土特产品和提货券等各种节礼;严禁违反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

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纠治“四风”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各基层国土所(分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同时,要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纪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三、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把握本单位“四风”问题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部位,强化执纪问责,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要经常提醒,警钟长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部分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理、早批评、早教育,坚持“常抓”与“抓长”,“重点抓”与“抓重点”相结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开群众举报受理方式,鼓励群众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保持良好的党风政风作风,确保廉洁过节。

四、加强值班值守,维护社会稳定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电话接听、信访接待、突出事件处理等工作,严禁擅离职守。各基层所及执法监察等有关科室,要搞好动态巡查,严防发生新的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行为;要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森林防火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好信访稳控工作,维护假期间的和谐稳定。全体干部职工要注意安全,有外出旅游、探亲的,要注意车辆及人身、财产安全,做好个人防护。

五、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落实“日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紧急敏感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舆情监测与分析,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达到报告标准的突发事件,敏感时间、敏感地点发生或者涉及敏感人员的事件,以及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级别的事件,要在事发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行政值班室,事发后1小时内必须书面报告初步核实的概况,事发后3小时内必须书面详细报告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和舆情等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外,假期期间每天下午3:00前,将当日值班情况传真至上级部门。放假期间,上级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全天不定期抽查值班情况。对履行值班职责不到位,不遵守值班工作纪律、擅自离岗、空岗和漏岗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重要情况、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县委办公室值班电话:7212203传真:7212894

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7212442传真:7214705

市局办公室值班电话:8729030传真:8729223、8729222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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