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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责任的通知
文号: 莒南自然资规发〔2021〕7号 成文日期: 2021-03-12
发布日期: 2021-03-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自然资规发〔2021〕7号


为切实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和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处置,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现将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责任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分工

党组成员分包镇街,督导检查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分工如下:

刘凤茂:坪上镇、朱芦镇

张夫禄:十字路街道、相沟镇

吉立慈:大店镇、筵宾镇

李传亭:板泉镇、岭泉镇

刘传安:坊前镇、洙边镇

孙永青:团林镇、壮岗镇

杨佃余:涝坡镇、文疃镇

徐淑建:石莲子镇、道口镇

针对全县8个重点防火镇街和1个国有林场,成立专项检查组。

三、检查内容

1、做好动态巡查,发现涉土涉矿违法线索及时上报移交、协助处置消除到位;

2、强化生态修复等督导检查,严格按照既定整治方案施工,杜绝非法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3、护林员在岗在位情况;

4、是否成立野外巡护队伍、巡护队伍工作情况;

5、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检查站值守情况;

6、林区周边500米内是否有非法野外用火情况(烧地埂、地堰现象)。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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