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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工作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自然资规发〔2020〕1号 成文日期: 2020-02-10
发布日期: 2020-02-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自然资规发〔2020〕1号


各基层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指导工作场所科学有序开展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现就做好工作场所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应急值守分队,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局各科室工作人员任成员,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行政服务审批局相关规定执行。

二、后勤服务中心牵头做好以下几项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体温检测仪器的配备工作,安排专人对本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在进入单位办公楼前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的要立即离开工作场所,必要时联系就医,对于无法立即离开工作场所的,应单独隔离。

(二)落实由省外地区返回人员的登记与健康管理,对局机关、局家属院持续做好省外返回工作人员排查力度,要求凡外地返鲁人员,自到达山东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认真填写省外返回工作人员健康登记表(附件1)。

(三)组织做好单位的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工作,重点部位如电梯间、会议室、门厅入口等应进行循环消毒,办公区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三、各基层所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重点做好土地、矿山巡查和集贸市场、野生动物交易等监管工作。对照局后勤服务中心防疫几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好各辖区办公场所防疫工作。

四、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进出办公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节后上班原则上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必须召开的会议,会议现场要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

各基层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要切实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三个应急值守分队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严肃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保证24小时值守,坚决杜绝空岗串岗、迟到早退、公车私用、工作日饮酒等现象,凡出现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局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纪检监察室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纪律情况和疫情防控排查工作情况。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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