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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19年莒南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自然资规发〔2019〕10号 成文日期: 2019-04-10
发布日期: 2019-04-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自然资规发〔2019〕10号


为切实做好2019年莒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鲁汛旱总字〔2019〕1号)《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临沂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现制定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地质灾害分布区域、灾害种类及发生季节

(一)地质灾害分类。我县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季节主要在汛期,以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

1、泥石流、山体崩塌防范区。该区主要在东北部涝坡、文疃一带的花岗岩石区,由于山峰众多,海拔高、坡度大、地形地貌复杂,裂隙、断层发育,沟谷纵横,风化严重,汛期极易造成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2、相沟白云石矿区渣石流防范区。该地区由于废弃矿渣堆积及剥离层废弃物堆积,汛期因吸水饱和形成渣石流。

3、十字路街道办事处虎园山体崩塌区。虎园地区山体岩体破碎,由于岩石自重,在雨季易发生山体崩塌。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1、涝坡、坊前、文疃一带花岗岩地区(崩塌、泥石流);

2、相沟白云石矿区(渣石流、崩塌);

3、十字路街道办事处虎园村西北部(泥石流、崩塌)。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与防汛、应急、气象等部门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预报,遇到极端天气及时向各监测点发出预警通知,形成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合力。

(二)强化主体责任。督促矿山尽快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三)落实群测群防。加强对上述地区的监测与检查,督促各相关乡镇、村庄及各矿山派专人监测和预警。

(四)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清除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采矿点。易形成渣石流的矿区在汛期要加强监测巡视,采取临时避让措施,尽可能将堆积物搬至安全地带。在危险区设立标志,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实行重点防护。在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内,进行绿化美化,划定保护区,设立警示牌,严禁挖土采矿。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责任。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小分队。严格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宣传引导。在县城主要街道、各乡镇、村居刷写标语,散发各类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增强了全县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保护环境和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防治地质灾害的自觉性和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三)发放“两卡”。严格按照规定填制“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在汛期来临之前,把“工作明白卡”发放到地质灾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做到一点一卡;把“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广大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做到“一户一卡”。

(四)预报预警。县自然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工作。当有涉及本地区的三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时,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防灾监测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并组织各单位和可能受威胁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措施得力。汛前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检查,落实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汛期要进行巡回检查,并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公开值班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立即组织人力进行调查和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相应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六)汛后总结。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验、做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莒南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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