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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方案
文号: 莒南自然资规发〔2019〕2号 成文日期: 2019-01-14
发布日期: 2019-01-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自然资规发〔2019〕2号


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临安监发〔2019〕1号、莒南安办发〔2019〕2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开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突出重点,集中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开采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安全形式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一)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关停到位,正值春节来临,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做好关闭矿山的监督工作,各国土所(分局)、局相关科室要根据各自管理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管,确保矿山企业关停到位,无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禁矿山企业利用夜间、节假日等特殊时期进行开采。加大对矿山企业的巡查力度,完善巡查台账,做好巡查照片的留存,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确保履职到位。

(三)应急值守,确保安全。科室、站(所)要做好值班、值守,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时间及要求

(一)工作时间:

本次矿产资源领域“打非”工作时间为三个月,自2019年1月至3月。

(二)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要迅速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行动,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矿产领域“打非”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各基层国土所(分局)要对矿产资源领域“打非”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建立线索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查处、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做好本辖区内矿产资源领域“打非”工作。

3、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要保持矿产资源领域“打非”工作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非法开采行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确保履职到位。

4、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对矿产资源领域“打非”行动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既要及时解决,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莒南县矿产资源领域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打非”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并迅速开展“打非”行动。

(二)强化责任追究和考核。矿产资源领域“打非”行动结束后,“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落实“打非”工作不力或开展不扎实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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