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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莒南市监字〔2020〕23号 成文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4-2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市监字〔2020〕23号


各基层所,县局相关科室、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现将《2020年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0年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疫情防控,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民生实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守安全底线,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狠抓民生实事,做好校园餐饮质量提升

(一)继续做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根据学校食堂规模、场所布局、就餐形式等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透明玻璃窗、视频监控等符合学校食堂特点的方式,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建设,巩固现有成果,并结合《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明厨亮灶建设标准。到2020年底,全县持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持续达到100%。

(二)推行学校食堂智慧监管。引进先进监管平台和监管理念,将学校食堂原料采购、人员管理、加工制作等环节整合进入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使学校食堂“阳光化”运行。2020年底,全县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力争实现全覆盖。

(三)推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配合教育部门大力推广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严把食品采购关,将米、面、油、肉、蔬菜等用量大的产品,由合格的供应商集中采购,直接供应,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实现食品原料安全可靠、可追溯。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加强对食品原材料、食品成品的检验检测。

(四)试点学校食堂专业化托管工作。解决学校食堂管理不专业的问题,推行专业化托管,由专业餐饮公司对学校食堂进行整体管理,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和加工制作等方面制定最严格、最规范的标准,实现学校食堂管理专业化。同时加强学校主体责任,必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监督,确保学校责任不缺位。

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五项行动

(五)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完成提升工程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要任务。加强考核和总结,对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做好总结和通报。

(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尤其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学校食堂和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四查”制度,加强学校开学前后、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到2020年底,学校食堂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100%(按规定未评级的除外)。

(七)开展“清洁厨房”行动。按照《山东省清洁厨房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要求,持续开展“清洁厨房”行动,督促餐饮单位落实“清洁厨房”5个方面20项标准。引导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在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将养老机构、机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食堂纳入实施范围,不断扩大覆盖面。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推行餐饮服务“色标管理”,防止交叉污染。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整治,落实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自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

(八)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规范提升行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行为。重点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入网经营资质进行排查,督促其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八项要求。配合做好网络市场监测系统建设和使用工作。持续推广“食安封签”和“明厨亮灶”,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九)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依法精准把握小餐饮监管要求,严格小餐饮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严格小餐饮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吊销登记证。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场所清洁”要求,推进小餐饮规范提升,鼓励小餐饮提档升级。持续开展“在一线助规范”活动,帮扶小餐饮规范经营。

三、强化安全保障,提升质量水平

(十)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明确保障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十一)强化量化分级管理。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制度,做到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应评尽评,量化分级结果要在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动态公示。持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利用量化分级结果,采取让“笑脸”笑到店外、“笑脸”笑到网上等方式,方便广大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倒逼餐饮服务单位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十二)提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质量水平。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力度,做到监管全覆盖,引导其加强软硬件改造,不断提升自身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要重点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逐步向餐饮聚集街(区)等单位辐射。

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防控

(十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细化监督检查清单,规范监督检查行为。重点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以农村地区、学校周边、餐饮聚集街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单位食堂为重点场所,以畜禽肉、水产品、火锅食品、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窗口”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景区及其周边、车站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十四)加强风险会商。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及时筛查和梳理监管风险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和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开展风险会商,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防控措施,及时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十五)加强应急处置。按照省、市局和县政府相关规定,在县政府领导下,依法依规依职责处置食物中毒事故及舆情事件。对食物中毒事故及舆情事件,抓早抓小,从快处理、从快回应,及时报告,把舆情风险消灭在萌芽和初始状态,防止发酵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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