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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商标富农、品牌兴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市监字〔2020〕28号 成文日期: 2020-05-19
发布日期: 2020-05-1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市监字〔2020〕28号


各镇街、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商标富农、品牌兴社”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商标富农、品牌兴社”行动工作方案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商标富农、品牌兴社”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是毛主席对王家坊前合作社经验做法作出重要批示65周年,为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品牌建设,加快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重温毛主席光辉批示精神加快推动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办字〔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村党组领办合作社“商标富农、品牌兴社”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重温毛主席关于王家坊前农业合作社光辉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为抓手,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培育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亮品牌,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

(二)目标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动建立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模式;简化审批注册流程,“一站式办理”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注册、登记等工作;强化商标宣传培训,引导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增强商标品牌意识,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主动靠前服务,加强指导帮扶,为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解难题、办实事;积极引导注册并依法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商标,努力增加全县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量;支持和鼓励其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影响力的品牌。到2020年底,每个镇街完成合作社商标品牌注册申报2家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审批服务,落实“一次办好”。简化审批注册流程,畅通热线、微信等跑前咨询渠道,做好业务咨询和合作社注册、变更、注销指导服务。实行“一次办好”“一窗式”办理,在登记窗口设立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绿色通道”,对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实行“特事特办”,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现场指导办理相关手续,帮助拟定相关文书,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颁发营业执照。

(二)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活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为重点,利用监管巡查、学习培训、座谈走访、登记咨询等时机,宣传合作社设立登记的相关要求,使村“两委”干部熟练掌握创办合作社最新要求。积极开展面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商标宣传培训活动,以《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为重点,讲授商标种类、申请、注册、管理、保护等商标注册相关知识及流程,引导合作社增强商标品牌意识,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三)开展走访调研,解决突出问题。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现场办公等方式,了解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及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标发展与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合作社解决商标注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引导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创品牌、树名牌,同时发现、总结和宣传推广合作社“用商标、创品牌”的典型经验。

(四)加强行政指导,促进规范提升。深入开展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商标行政指导,通过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辅导等手段,对商标注册、使用、发展进行全方位指导。支持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推介合同示范文书、农业订单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行为,帮助合作社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积极提供商标、合同、融资、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和农超、电商等对接服务,引导合作社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的广泛合作,帮助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拓宽营销市场。

(五)加强重点培育,打造特色品牌。按照“培育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原则,坚持择优扶强,定向培育,跟进服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中选择重点产品、重点合作社扶持,培育一批重点商标,支持和鼓励其争创品牌,打造一批“商标富农、品牌兴社”的典型。将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创建“一对一”的帮扶机制,设立商标联络员,直接服务上门,确保服务效果。

(六)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信用监管,加大年报宣传力度,引导合作社主动完成年报公示;及时向有关部门推送合作社登记信息,形成联动部门监管合力,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精准打击,保障入社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商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农村广告监管,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工作步骤

全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品牌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19日—5月31日)。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在全县开展重温毛主席光辉批示精神加快推动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商标富农、品牌兴社”行动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各镇街积极对接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培训,按照本方案重点工作要求,面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开展登记服务、宣传培训、走访调研、行政指导、品牌培育等工作,扎实推进“商标富农、品牌兴社”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镇街全面总结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及商标品牌建设情况,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用商标、创品牌”的典型经验。各镇街工作总结、典型经验材料于12月15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商标富农、品牌兴社”行动由各镇街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具体实施。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重点工作专班,负责协调推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专抓人员和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推进质量。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镇街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商标富农、品牌兴社”行动;县市场监管局要抓好“全生命周期”业务指导和业务办理,及时跟进指导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商标富农、品牌兴社”行动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加大对先进经验、典型事例、合作社品牌的宣传力度,大力推广品牌文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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