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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号: 莒南市监字〔2020〕30号 成文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0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市监字〔2020〕30号


各医疗机构:

2019年,在各级监测报告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县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保障广大公众用药用械和化妆品消费安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决定,授予莒南县人民医院等7个单位“莒南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莒南县妇幼保健院等4个单位“莒南县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莒南县皮肤病防治站等2个单位“莒南县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杨美艳等23名同志“莒南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张永平等13名同志“莒南县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杨秋芬等6名同志“莒南县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县各级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员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三项监测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和化妆品消费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先进集体名单

          2.先进个人名单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先进集体名单.doc
附件【附件2:先进个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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