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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聘任特约监督员的意见
文号: 莒南市监字〔2021〕27 号 成文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市监字〔2021〕27 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市场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增强监管执法透明度,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促进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向社会各界聘请50名特约监督员,对我局的监管执法、服务质量、政风行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一、特约监督员选聘条件和聘任范围

(一)特约监督员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关心市场监管事业,支持市场监管工作;

2.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

3.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了解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4.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行风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二)特约监督员的聘任范围包括: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统战委员等。

二、特约监督员的职责

(一)学习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等基本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监督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的落实。

(三)征求、收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四)支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系统内行风建设中的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

(五)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廉政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特约监督员联系制度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季度召开一次特约监督员座谈会,汇报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情况,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搭建信息沟通平台,设立监督电子信箱(junanju@163.com)及社会监督举报电话(7286208),并由局办公室负责,及时将市场监管局有关重大举措及重要会议精神发给每位监督员,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沟通。

(三)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有关市场监管方面的会议和活动。

(四)特约监督员深入社区、农村和有关单位,及时听取和反映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聘期

特约监督员聘任期为一聘两年,因故不适宜担任特约监督员的,予以解聘并收回特约监督员聘书。特约监督员聘任期满后,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聘。


附件: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约监督员表格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约监督员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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