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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永奇、张波英同志免职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发〔2022〕17号 成文日期: 2022-09-09
发布日期: 2022-09-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发〔2022〕17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张永奇同志的山东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波英同志的莒南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职务。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莒南政发〔2022〕17号关于张永奇等同志免职的通知.docx
附件【莒南政发〔2022〕17号关于张永奇等同志免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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