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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文号: 莒南市监函〔2021〕48号 成文日期: 2021-07-14
发布日期: 2021-07-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市监函〔2021〕48号


各基层监管所、县局有关科室、执法大队: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更好的满足公众健康需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于2021年7月举办“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9日至23日

二、活动主题

主题为“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

三、宣传重点

(一)展示建党百年医疗器械成果。开展中国医疗器械监管发展史和技术发展史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宣传周主题,回顾不断成长的医疗器械监管事业,了解我国医疗器械技术发展的历程,展望监管事业和产业发展未来。

(二)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培训。面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基层监管人员进行法规制度宣贯,推动相关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促进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加强医疗器械创新技术的宣传,鼓励医疗器械新技术应用,促进科学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新时代监管改革创新,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医疗器械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公益讲座、科普展览、互动交流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医疗器械科普宣传活动,向社会播放系列科普宣传视频,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为消费者解答医疗器械常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械和合理用械的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队所要围绕统一活动主题,按照统一部署,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座谈会、培训会、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精心策划开展宣传活动。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科室队所要加强协作,并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鼓励和引导企业、医疗机构、新闻媒体等积极参与,共同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要围绕宣传重点,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宣传周活动,增强宣传效果。活动信息及时上报,市局将在公众号进行宣传。

(三)严格纪律要求。举办相关宣传活动应本着“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宣传周顺利进行。药械科要做好科普宣传活动资料的收集,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成效经验,于2021年8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市局。

联系人:宋刚

电 话:7288608

邮 箱:jnxyxhjgk@ly.shandong.cn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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