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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的通知
文号: 莒南市监函〔2022〕25号 成文日期: 2022-03-15
发布日期: 2022-03-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市监函〔2022〕25号

 
莒南县广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组织:

依据《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临政办字〔2019〕118 号)和市局申报通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组织申报2022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申报范围为上一年度正式批准发布的标准或取得正式依据的项目,已获得本市其他财政资助、激励或补贴的项目,不再重复激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在我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请项目不符合《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超过规定期限的;

(三)申请单位近三年内因标准或质量等问题被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弄虚作假的。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

1.主导、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

2.新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工作或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

3.新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单位;

4.获批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或国家级标准化推广应用平台(示范推广平台)的单位;

5.获批创建省级标准创新平台的单位;

6.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

7.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单位;

8.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的单位;

9.新注册国际、国家标准化专家人才的单位。

(二)项目已获得本市其他财政资助、激励或补贴的,不再重 复激励。

(三)申报项目必须是上一年度正式批准发布的标准或取得正式依据的项目。其中,主导或主持标准制定、修订的单位是指在标准文本中载明的第一标准起草单位,参与标准制定、修订的单位是指在标准文本中载明的第二和第三标准起草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登记证明等;

(二)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申报表(附件1);

(三)申报标准制修订项目激励的,要提交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正式标准文本;申报其他项目激励的,要提交标准化项目确认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五)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莒南县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请认真、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于2022年4月1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件、纸质版)以及附件2《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申报项目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莒南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和标准化科。

联系人:季新云 联系电话:15244324532

地 址:莒南县嵋山路76号五楼“莒南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和标准化科”

邮 箱:junanju@163.com


附 件:1、2022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申报表 
                 2、2022年度标准化创新激励申报项目汇总表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2022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2:2022年度标准化创新激励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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