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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司法局关于推行涉企执法扫码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司发〔20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5-08
发布日期: 2022-05-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司发〔2022〕6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的《莒南县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莒南法办发〔2022〕5号)的规定,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创新推行涉企执法扫码工作,依托“莒南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平台——企业心声”,生成全县唯一的“涉企执法二维码”,经前期测试反馈,执法扫码备案操作简便,效果良好。

即日起,各镇街、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活动前,必须先扫描莒南县“涉企执法二维码”,规范填写“莒南县涉企行政执法扫码备案表”进行线上备案,未经扫码,不得进入企业开展任何执法活动。一经发现未扫码就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活动的,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各镇街、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涉企执法扫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对本单位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同时,在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活动时,要积极对“莒南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非诉在线-企业心声”)进行宣传推广,畅通企业投诉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镇街、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每个部门都是营商窗口、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代言人”的理念,真正实现从“官老爷”向“店小二”的转变,使城市发展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为奋力谱写“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建设新篇章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莒南县司法局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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