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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第四季度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交便字 〔2019〕19号 成文日期: 2019-10-28
发布日期: 2019-10-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交便字 〔2019〕19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9 年第四季度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 年第四季度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化交通运输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2019 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市局安排,局党组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工作要求,持续深化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道路运输。以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车辆和提供旅游包车服务的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为重点。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情况,企业监控平台使用管理情况,企业对超速、疲劳驾驶以及故意损坏、随意关停卫星定位装置或拒不接受监管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情况,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企业使用监控平台的管理情况;行驶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带情况;车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车辆凌晨 2 点到 5 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情况;站外违规上下乘客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营运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源头管理情况;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培训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二)公路管理。以公路桥梁、公路安防设施为重点,对新建、改建公路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管理规定情况;冬季除雪防滑物资储备和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桥梁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公路安保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配齐、规范标志、标线情况、商贸集市占用公路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三)城市客运。以车辆安全运营、企业安全管理为重点,对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从业人员参加学习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情况;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车辆配备消防、应急设备等安全设施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四)打非治违。加大对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格检查车辆营运资质和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五)工程施工。重点围绕边建设边通行路段,高边坡施工和爆破作业,桥梁工程的围堰施工、挖孔桩施工、墩柱施工、梁板运输吊装、支架作业、模板作业和起重作业等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六)水路运输。以渡口渡船为重点,对防抗极寒天气或内河航道结冰的措施;船舶“逢四不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按规定配备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情况;对上船旅客行包进行 100%“三品”检查情况;航行过程中的巡舱、值班和了望人员在岗在位和船舶防碰撞措施落实情况;渡口、码头等基础设施防风情况;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情况;旅游船舶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三、行动安排

(一)10月下旬,行业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并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月底前上报局安全监督科。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11月至12月份,自11月开始,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企业自查、专家诊断、执法检查等方式,建立企业隐患台账和行业隐患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等内容。局安委会将对辖区交通运输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12月底,专项整治结束后,局属各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局安全监督科。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有序开展。交通运输各级各部门要按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全力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针对市安委会指出的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方面存在的四个突出问题(部门热、企业冷问题,企业缺责任、失管理问题,部门作风虚、监管松问题,新问题、老问题交织叠加问题),要切实转变作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敢于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宣传先进典型,对工作开展不主动、隐患不能及时排查整改的要及时曝光。

(三)切实压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要求和“三个必须”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四)切实加强调度分析。专项整治期间,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于每月11日、23日向县局安全监督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县局安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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