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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莒南县委宣传部 莒南县司法局 莒南县普法办关于参加第二届“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文号: 莒南司发〔2019〕62号 成文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19-10-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司发〔2019〕62号


莒南经济开发区、各镇(街)、临港产业园,县直各部门及中央、省市属驻莒南各单位:

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部署,进一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中“全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任务,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期间,举办第二届“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现将我县参加此次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书法艺术为载体,歌颂党,歌颂祖国,讴歌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热情,夯实加快法治莒南建设基础,为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新莒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办单位

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

临沂市司法局

临沂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作品要求

1、书画摄影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主题明确,突出“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法治文化建设这一主题,集中体现中华民族优秀的法治文化底蕴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2、书法作品(不含硬笔、篆刻),一律竖式,尺寸为 4 尺整张竖幅,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所有作品请勿装裱。摄影作品请提供照片和电子版。

3、作品须为原创,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作品参展。如有发现,展览、评奖资格自动取消,造成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作者要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并在作品背面标注清楚单位、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

4、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获奖及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5、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拥有展出、宣传、出版等权利,凡 参展者即视为遵守此条款。

四、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拟设一等奖10 名,二等奖 20 名,三等奖 30 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活动安排

1、征集:本次书画摄影作品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2、报送:我县参展作品,由县普法办统一负责收集、报送,各镇街(园区)报送不少于2幅,各普法成员单位报送不少于1幅。以上作品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县普法办。

3、评选:本次书画摄影作品展将成立评选委员会,邀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评选,对入展和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联合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

4、展览:拟定于2019年12月4日在临沂市文化中心进行展览,并出版《第二届“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作品集。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本次书画摄影作品展是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全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街(园区)、各普法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本次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确保组织得力、成效显著。

2、全面发动,强化宣传。各镇街(园区)、各普法成员单位要调集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把本次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实践。要加大对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本次书画摄影作品展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镇街(园区)、各普法成员单位要吸取参加上届“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按照本次书画摄影作品展的总体安排,精心组织策划,认真做好报送工作,选拔优秀书画摄影作品参加展览,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联系人:张雨琪

联系地址:县政务中心504室

联系电话:7211001


中共莒南县委宣传部 莒南县司法局 莒南县普法办

2019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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