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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扶贫实施方案
文号: 莒南司发〔2020〕3号 成文日期: 2020-03-13
发布日期: 2020-03-1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司发〔2020〕3号


各科室、处、所、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开展2020年度法治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努力在本年度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转高效、作用发挥充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服务层次和水平持续提升,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深度参与脱贫攻坚、服务及时高效,特殊人群因贫重新犯罪得到有效避免,任职第一书记年度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任务措施

(一)深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和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与贫困群众常态联系服务、定期开展扶贫专项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有法律援助需求群众转办告知等职责,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工作考核范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服务层次和水平持续提升。发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内部建设。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咨询、引导、查询服务信息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转高效、作用发挥充分。

(二)大力实施贫困人口法律援助。贫困人口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加大贫困、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每年利用扶贫日、助残日、重阳节、妇女节、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春节前后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帮助解决“讨薪难”问题。严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对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监管,年底组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三)加强涉贫涉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进一步完善村人民调解组织,优化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继续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在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中,将涉贫涉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做好调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挥调解组织网络作用,及时掌握纠纷动向,把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苗头和发展趋势,明确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排查调处工作职责。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负责排查本村、居(社区)范围内涉贫涉老的矛盾纠纷,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负责排查本辖县内涉贫涉老的矛盾纠纷,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负责排查本单位涉贫涉老的矛盾纠纷,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相关矛盾纠纷,形成全覆盖、无盲县的涉贫涉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健全涉贫涉老人民调解精准化服务。

(四)突出抓好扶贫法治宣传工作。加强扶贫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相关内容纳入2020年度全县普法工作要点,作为2020年“七五”普法检查验收重点内容,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扶贫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调解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向贫困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融入执法、服务和调解工作中。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五)持续深入开展公益性扶贫法律服务。利用扶贫日、助残日、重阳节等时机,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公益性扶贫法治宣传。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要围绕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积极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强化公证便民措施,为老弱病残、贫困群众等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上门服务。

(六)协调做好特殊人群帮扶。动态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中的贫困人口。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贫困特殊人群的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实现集中教育、技能培训基地化。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采取“一对一,多对一”方式开展精准帮扶,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就业扶持、社会保险等政策。

(七)扎实做好包村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包村“第一书记”工作责任,坚持长期到包靠村进行调研慰问,帮助包靠村及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继续做好领导干部“结亲连心”工作,定期联系走访,用心用力用情为困难群众做好服务。发挥系统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入村法治宣传活动,在村主干道建设法治宣传一条街,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为成员的县司法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包村扶贫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具体实施。做到有分工、有责任,形成部门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科室、处、中心要依据我局工作方案,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及实施方案,明确短期、长期任务目标,做到有的放矢,更要抓好落实。

(三)加强监督考核。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部署包村及扶贫相关工作,及时在全局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分管领导须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要求总结报告分管领域扶贫工作。对工作落实到位、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附件:法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莒南县司法局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部署要求及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法治扶贫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的为全县扶贫开发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结合我局实际,现对局法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陈为菊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赵建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   晨 副局长

孟祥满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工会主席、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忠兵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文锋 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明奎祥 二级主任科员

王文霞 副科级干部

朱礼涛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 

葛晓琳 办公室主任

王雁南 法治调研督察科科长

薛凌云 财务装备科科员

鲁莎莎 人事科科长

闫   海 法制法规宣传教育科科员

刘长勋 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

王炳森 行政执法监督科科员

姚丽华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薛   蕾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科科长

徐   强 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

卢有春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陈庆华 县公证处公证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孟祥满兼任办公室主任,葛晓琳任联络员。承担法治扶贫工作的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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