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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司法局关于莒南县法律服务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推行“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方案
文号: 莒南司发〔2020〕30号 成文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05-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司发〔2020〕30号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要求,为推动我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我县法律服务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推行“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服务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现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中小微企业有效流动,促进中小微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保护企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由县司法局和县工商联优化政策供给和法律服务资源配置,调动更多法律服务主体投入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中小投资者队伍,积极搭建平台,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企业之间实现供需有效对接。

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注重遵循法律服务市场规律,避免微观干预,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由中小微企业自主决策、自主选择服务主体,推动法律服务向中小微企业和中小投资者全面、有效延伸,为中小微企业和中小投资者提供科学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供给。

坚持结合实际,鼓励创新。法律服务代理实行市场化有偿代理服务、公益服务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代理机制。处理好市场机制驱动与政府政策保障的关系,积极创新,探索实施多种服务方式。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县“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活动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微企业业务范围、经营实际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通过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办理企业涉法事项以及接受企业委托代理涉诉事项。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发挥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支撑,推动我县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根据“重点工作攻坚年”要求,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采取过硬的工作措施,确保法律服务收到良好成效。在几个方面深度参与: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以组建县企业法律服务团为契机,将全县企业纳入普法重点教育对象,积极主动宣讲省、市、县出台的有关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全面提升企业法人、企业管理人员、普通职工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以及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开展公益法律咨询、疏导。为企业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医疗社保、经济合同纠纷等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减少社会矛盾。开展专题讲座、律师企业面对面、行业商会法律服务等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提供风险防范化解服务

为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服务,组织业务精、专业强、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通过现场座谈、电话咨询、合同及规章制度审查等“法律体检”的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和难题,提供专业的“法律体检报告”。针对企业在经营、管理、合同履行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按照“共性问题全面反馈、个性问题一企一策”的原则,收集企业遇到的经营困境和法律难题,引导建立企业法律风险反馈和预防预警机制,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对具有较大法律风险隐患的企业列为重点对象常态化跟踪联系,安排专职律师,通过上门服务、“专人热线”、微信咨询等方式开展长期跟踪服务,对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流程进行动态监管与风险评估,为企业提供多渠道、高效率、高水准的纠纷解决方式和风险防范途径。协助办理企业涉法事项、接受企业委托代理涉诉事项。

(三)提供权益保障服务

各律师事务所要优先接待全县企业家人身、财产以及企业权益方面的法律求助,组织经验丰富律师或专业团队,为企业家提供申请保全、解除冻结、代理诉讼等全程、复选式的定制法律服务,为每一名求助的企业家把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关卡。保障企业权益,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解决清单。真正把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的触手延伸到最基层,使广大民营企业经营者和私营业主切身感受到法律保障的重要作用。

(四)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着力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县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作出积极贡献。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业制度和服务方式,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主动为企业依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效防范对外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风险服务,切实维护我县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重大涉外法律事务应对机制,就重要案件或复杂涉外法律问题组织研讨、论证,出具法律意见。加大青年律师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开展涉外法律学习与实践培训活动。

(五)提供企业涉诉信访法律服务

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推动逐步向基层延伸。推动实现企业与政府间涉法涉诉事项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对于企业涉诉信访事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针对诉求作出评议分析,研究解决方案,引导企业依法按程序反应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对涉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法律援助事项,设立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及时帮助依法处置用工、劳资等矛盾纠纷,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七)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保护中小微企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各镇街司法所和各律所律师调解工作室为调解联系点(附件1),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压缩纠纷调解时限,普通调解程序自调解员接受选定或指定后30日内完成,简易调解程序自调解员接受或指定后20日内完成。对1万元以下的证券期货纠纷,当事人可选择小额速调程序,调解员10日内作出调解建议书并送达当事人。

(八)服务行政决策

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助力构建渠道畅通的沟通服务机制,充分听取和汇集企业对有关政策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提出意见建议报告,供有关部门制定、修改政策时参考。根据企业诉求,对各部门清理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双招双引”、减少准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等要求不符的政策文件提出意见建议,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机构,提供组织保障。根据莒南县司法局《关于成立莒南县企业法律服务团的实施意见》(附件2),“法律服务团”负责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全县“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与有关部门开展沟通与协调,为法律服务代理活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加强对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的跟踪指导。探索实施由财政提供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中的新典型、新经验、新做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莒南司法行政”、“莒南融媒”等重要平台,在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上大力宣传专项活动取得的实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社会形象,扩大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社会影响,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

(三)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督导检查,并适时召开调度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督促各单位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监督,建立和完善执业监督、质量跟踪、服务反馈等制度,确保法律服务人员依法、规范、诚信服务,树立法律服务队伍的良好形象,推动各项服务工作的健康开展。

(四)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加强对开展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情况的汇总整理,并及时、准确上报“法律服务团”办公室。“法律服务团”办公室将对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表彰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督促整改。


附件:莒南县服务中小微企业调解组织联系电话


莒南县司法局 莒南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服务中小微企业调解组织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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