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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司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司法局“司法行政机关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司发〔2020〕37号 成文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0-10-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司发〔2020〕37号


各科室、处、所、中心:

现将《莒南县司法局“司法行政机关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司法局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司法局“司法行政机关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展示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工作成效,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爱民、为民、亲民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公共关系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集中组织开展“司法行政机关开放日”宣传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展现良好风范、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组织举办“司法行政机关开放日”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营造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31日

三、开放地点

莒南县非诉纠纷化解服务中心(黄海路25号)

四、活动内容

参观办公环境,同时介绍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进行司法行政业务宣传。

五、参与人员及活动方式

1、通过媒体公开活动的形式请群众自行参观。

2、组织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干警家属进行参观。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此次活动的正常开展,县司法局成立以局长陈为菊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好开放日活动。

2、注意自身形象。“开放日”活动期间,将有大量的网友、群众走进司法行政机关,他们将通过多种网络渠道手段与他人分享图片和视颏等资料。参与活动的司法行政干警要注意内务规范,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3、加强对外宣传。为保证“开放日”活动的效果,开放日期间,要邀请媒体记者参与报道宣传。

联系人:黄珊,电话:0539-72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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