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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莒南县民爆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工信字〔2021〕24号 成文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5-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工信字〔2021〕24号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局相关科室,山东金鹰民爆器材销售有限公司莒南分公司: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民爆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21〕13号)精神,结合我县民爆行业实际,制定《莒南县民爆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民爆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民爆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21〕13号)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及民爆生产、销售企业驻点监督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主要内容及分工

(一)突出宣传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1、加强专题学习宣传。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专题网络课堂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2、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通过部门网站、简报、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平台等,开设“安全生产云课堂”等专题栏,邀请安全生产专家、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等,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和辅导培训交流。可利用办公场所的宣传栏、文化廊等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宣传教育实效。

3、开展企业全员教育培训。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切实组织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充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动企业管理者树立“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等理念,推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

(二)总结经验做法,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要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议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推广在落实责任链条、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5、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活动,对照民爆驻点监督安全检查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6、开展执法检查和应急演练。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开展驻点检查、四不两直等等检查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处罚。要组织企业开展民爆领域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应急演练。

(三)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及“警示教育周”活动

7、开展安全宣传咨询。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参与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线上,可依托微信公众号、自媒体、部门网站等形式开展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线下,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通过走进职工社区、走进公共场所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职工疑惑,回复家属咨询。

8、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要建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好《生命至上警钟长鸣》综合性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现场警示会等方式,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人民安全意识。要积极推进行业领域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选取典型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四)强化问题隐患曝光,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宣传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同步启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至2021年12月底结束,活动期间要加大问题隐患曝光力度,通过集中曝光隐患问题,推动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9、加大问题隐患曝光力度。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局相关科室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协调当地媒体,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0、加大政策文件宣传力度。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局相关科室要借助当地主流媒体平台,加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报道力度,综合运用媒体平台、张贴海报、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要切实发挥“12345”“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引导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周密组织。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局相关科室、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按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氛围。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局相关科室、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办公区、职工社区等场所,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办公楼宇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实效。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局相关科室、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信息报送。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应急办请于6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局相关科室及时将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及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爆器材管理科。“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请于7月1日前报送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产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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