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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公安局关于印发《莒南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莒南公党〔2020〕25号 成文日期: 2020-11-09
发布日期: 2020-11-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公党〔2020〕25号


全局各党支部:

现将《莒南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莒南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结合争创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百优十佳”单位,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政治过硬、思想过硬、组织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主要目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三个表率”,在全县“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行动中,争先进位、勇创一流,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着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推动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新莒南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做政治过硬的模范

1、坚持政治建警。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做到“两个维护”为主要内容,开展忠诚教育,旗帜鲜明树立公安机关绝对忠诚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导向,坚决听从习近平总书记指挥,自觉同党的政治路线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做到在思想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坚决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本部门单位贯彻落实。

2.坚定政治信仰。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的绝对领导,围绕建党100周年和人民警察节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大店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渊子崖以及其他市内党性教育基地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弘扬沂蒙精神,锤炼公安党性。开展重温入党入警誓词、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升旗仪式、授衔仪式、授奖仪式、荣休仪式、从警纪念等活动,大力宣传公安英模事迹,不断提升从警荣誉感和职业自豪感。

3.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自觉检查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深入查摆涉及“七个有之”方面的问题,绝不允许同党中央离心离德、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决不允许做两面人、搞“伪忠诚”,坚决同一切破坏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

4.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对“平安莒南”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具有强大正能量和影响力、公信力的舆论环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同各种错误思想、不当言论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坚决防止和纠正“低级红”“高级黑”现象。

(二)做思想过硬的模范

1.筑牢思想理论根基。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抓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组织1次专题学习,突出理论特色,加强交流研讨。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全覆盖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围绕弘扬沂蒙精神、培树职业精神,党组织书记带头讲授专题党课,班子成员到分管单位或所在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筑牢思想根基。经常性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做什么、如何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党性三问”,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2.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搭建学习平台,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学习平台,组织开展调研式、研讨式、宣讲式学习活动;创新载体形式,线上、线下结合,学习、活动互促,确保学习取得实效。提倡党员自学,制定读书计划,积极开展各类读书活动,营造爱读书、爱学习、勤思考的浓厚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党内关怀激励机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把握党员群众思想脉搏,把握党员的关注热点,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问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分析并形成报告。

(三)做组织过硬的模范

1.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行动,“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优化组织设置,建立党支部设置动态排查调整优化机制。大力实施发展党员梯次培训计划,壮大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管理。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和 2019—2023 年党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推行党员积分管理、负面行为劝诫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2.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创建能够反映警种性质、地域特色,有丰富理念内涵的党建带队建品牌。品牌名称概括准确、简短有力、形象贴切,品牌标识要具有较强的视觉感和艺术性。提炼支部工作法,要有名称、有措施,务实管用,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创新解决党建带队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员群众广泛认可。系统总结战时期间在党建引领、思想动员、制度落实、作风建设、关怀激励、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形成战时队伍管理先进做法。创新探索党建带队建在“有人抓、有示范、有阵地、有考核、有氛围”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实效明显的工作案例。

3.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党委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的党建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各级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党建检查、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制定年度党委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党支部具体落实责任清单。健全日常纪实、书记述职考核评价体系。

(四)做作风过硬的模范

1.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持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四风”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违法违纪高发频发现象,实现纪律作风的明显转变。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组织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每年集中开展廉政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上廉政党课。用好县局曝光台,组织全体民警辅警以案为鉴、以案为镜,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促改。

2.持之以恒服务群众。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升决策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开展“第一书记选派”“万名干部下基层”“双报到”等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培育公信度高、带动力强的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党员志愿者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文明创建等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

3.持之以恒提质增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五)做能力过硬的模范

1.推进工作争创一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到临沂视察的重要指示要求,动员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积极参与“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行动,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单位工作任务,不断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2.改革创新敢为人先。带头唱响“创新、有为”工作主旋律,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坚决破除一切影响高质量发展的惯性思维、路径依赖和制度障碍。紧紧围绕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精准发力,做好制度立改废工作,探索创新完善具有标志性、引领性、支撑性的制度成果。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努力打造理念先进、流程先进、标准一流、充满活力的政务服务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3.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对事业的热情展现在爱岗敬业、攻坚克难、无私奉献上,做到“既信念坚定、又本领高强”,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在各种矛盾问题和风险考验面前能够有效应对,以“严高快”的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创建模范机关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实施,层层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使创建模范机关的过程成为提升党建质量、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县局将定期对各党支部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

(三)适时评先树优。根据模范机关建设目标任务要求, 统筹日常考核、重点工作督查、年度党建述职评议等情况,充分征求纪委、督察、审计等部门意见,作为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先树优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注重典型宣传。各党支部要注重培育、选树先进 典型,激励党员争做先进、争做模范,注意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宣传科对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的经验做法进行深入挖掘总结,在县级重要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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