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莒南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莒南县公安局关于表彰“警队先锋榜样”的决定
文号: 莒南公党〔2021〕33号 成文日期: 2021-06-30
发布日期: 2021-06-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公党(2021)33号


全局各党支部:

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激励全体党员民警辅警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县局组织开展了“警队先锋榜样”评选活动,经过党支部推荐、综合审查、党委投票三个环节,最终评选出20名“警队先锋榜样”。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局广大党员民警辅警立足本职、甘于奉献、求真务实、争创一流,经局党委决定,授予鲁守奎等20名同志“警队先锋榜样”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县局党委号召全局各单位和广大党员民警辅警以他们为榜样,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奋勇争先,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以维护安全稳定的新担当新作为、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新形象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中共莒南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