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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莒南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二届“莒南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民发〔2021〕6号 成文日期: 2022-03-05
发布日期: 2022-03-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民发〔2021〕6号


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莒南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莒南政办发〔2019〕9号)的规定,经研究,正式启动我县第二届“莒南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本届“莒南和谐使者”评选人数为10名,从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员中择优选拔。每个镇街和县直部门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重点从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专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具体推荐范围和条件按照《“莒南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管理期限内的“齐鲁和谐使者”“沂蒙和谐使者”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方法

(一)组织推荐。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各镇街从本辖区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从本行业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不接受个人报名。推荐人选需在申报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4月19日前报送“莒南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慈善社工科403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报县内各类人才工程。

(三)评审遴选。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考察公示。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对建议人选组织实地考察。考察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颁发证书。公示期无异议的,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同意,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2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各镇街加盖本级政府公章、县直部门加盖候选人

所在单位公章。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的,须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

(二)《“莒南和谐使者”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10份,A4纸双面印制)。(三)《“莒南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10份,A3纸印刷)。

(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10份,A4纸双面印制,各镇街加盖本级政府公章、县直部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0份,A4纸双面印制,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对原件资料进行严格审验,复印件逐件加盖公章)。

(六)《“莒南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2份,A4纸印刷)。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要求排版规范、印制清晰,并同步报送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才是第一资源,要把开展“莒南和谐使者”选拔作为实施人才战略、加强我县社会工作

人才队伍建设、激发社会工作人才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莒南和谐使者”选拔工作,培养选拔一批职业素质高、工作卓有成效、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调动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扩大社会工作影响力,激励广大社会工作者在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二)严把标准,确保质量。要按照《“莒南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面向基层、注重工作一线、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严格选拔程序和要求,真正把思想品德高尚、专业技能突出、群众广泛认可、口碑和声誉良好的社会工作人才推荐上来。要坚持“四个优先”原则,即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处理各类复杂问题,为所在单位、地区和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人选;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的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人选。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住“莒南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契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使“莒南和谐使者”评选活动深入人心,深入基层社区,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莒南和谐使者”评选,进一步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高社会工作认知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了解、认同社会工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考察,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规定,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反复修改报送的材料无效,以第一次所报材料为准;报送材料填写、打印不规范的无效。对工作中发现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莒南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我们将及时回应,依法办理。

联系地址:莒南县民政局403室(县城黄海西路16号)


附件:1、莒南和谐使者申报表

         2、莒南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莒南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莒南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莒南和谐使者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2:莒南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附件3:莒南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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