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建发〔2022〕22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建筑工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现将《莒南县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提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建筑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提升城市品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提升范围
全县在建建筑工地,包括土方开挖、主体施工、后期装修等各阶段工程。
二、重点整治提升内容
(一)围挡重点整治提升内容
1、建筑工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设置的围档高度4m。建造多层、高层建筑的还应设置定型化安全防护设施。
2、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稳固、整洁、美观、安全。围挡上应悬挂宣传标语,企业文化推介、公益事业宣传、时代风貌展示内容各占三分之一。围挡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围挡下脚应严禁垃圾、泥浆、污水外流。
3、大型基坑土石方工程应在确保基坑作业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在围栏上设置喷淋系统,并保证抑尘效果。土石方作业时定时喷淋降尘,土石方工程完成后方可拆除,或者采用雾炮覆盖土石方开挖面。
4、围挡内侧应设置喷淋系统,每天定时洒水喷淋降尘。
5、对在建工程的围挡要进行全面的整治提升,要始终保持围挡的连续、安全、整齐、美观。
(二)扬尘治理重点整治提升内容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安装在线视频监控,每个工地不少于6个摄像头,工地出入口洗车台处、主要施工作业区至少各安装1个,并接入扬尘在线监控平台。施工工地应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要密切关注PM10数据,当PM10监测数据超过100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抑尘措施,必要时停工整顿。
2、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硬化路面,应至少满足载重量100t车辆行驶需求,主干道路宽度不应小于6m,一般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
3、施工现场须配备洒水车,每天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特别是遇到高温、干旱、大风、冰冻天气时,应调整洒水时段和频次,保持路面清洁不起尘。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冲洗设备旁应设置沉淀池和冲洗槽,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车辆出入必须冲洗干净,不能带泥上路污染路面。施工现场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设备的,必须设置排水沟,确保场区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污染道路。
5、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清运出场的建筑垃圾、裸露土地等,应使用抑尘网进行覆盖或种植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覆盖应严密,绿化应及时、合理。覆盖应采用编制工艺不少于6针,颜色为绿色的密目式抑尘网。
6、土石方开挖前应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渣土运输车辆运输前应取得《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土石方作业前必须按要求配备齐全洗车台、PM10监测设备、视频监控系统、雾炮、喷淋等设施。
7、土石方开挖作业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土石方连续施工作业或停止作业48小时之内,施工作业面和渣土存放场可暂不覆盖,但必须采取抑尘措施,确保不起尘。停止作业48小时以上的施工作业面和渣土存放场,必须进行覆盖或绿化。
8、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加盖,装车高度不得高出车厢挡板。管理人员应对车辆密闭、冲洗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抛洒遗漏、带泥上路。
(三)现场物料堆放重点整治提升内容
1、施工场地,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他硬化地面的措施,保证地面平整坚实,并有循环干道和良好的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3、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砖石要码成方垛,不准超高,并距沟槽坑边不小于0.5m,防止坍塌,大型工具应一头见齐,钢筋、构件、钢模板应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
4、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应随完工随清理。除去现浇筑混凝土的施工层外,下部各楼层凡达到强度的随拆模随及时清理运走,不能马上运走的必须码放整齐。
5、各楼层内清理的垃圾不得长期堆放在楼层内应及时运走,施工现场的垃圾也应分别类型集中堆放。
6、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除现场有集中存放处外,班组使用的零散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
(四)现场防火重点整治提升内容
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记录落实效果。
2、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3、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要求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径在2寸以上,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和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五)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重点整治提升内容
1、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防护意识,要不定期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培训教育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2、要切实做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措施,并按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3、要进一步落实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重点做好塔吊防倾翻装置的安装使用、恶劣天气后联合验收及应急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防雷电、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定期对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安全;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
5、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和实施等环节落实;深基坑工程及防护措施按照规定进行控制,遇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对深基坑监测的频度和密度,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重点抓好支撑基础、扫地杆、纵横向剪刀撑的检查,拉节点设置要牢固、有效,确保大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
三、整治提升时间
本次整治活动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为期2个月。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5日)。组织建筑工地现场观摩、召开全县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并配套采取进工地宣传、专题学习法规制度、组织骨干业务人员强化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的意义、标准及具体操作规程进行深入宣传发动。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9月6日-9月15日)。各建筑工地对照标准要求,借鉴参照优秀工地做法,对自身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自查自纠,拉单列项、挂账销号、立查立改,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问题整改。
三是督导检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住建局组织职能科室、单位,对全县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通过“拉网式大排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逐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工地安全文明工作推进缓慢的、整治不到位的工地,进行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
四是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总结工作经验。将行动成果进行全县通报,建立重点关注工地名单,树立一批优秀建筑工地标杆,挖掘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住建局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建筑工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做到积极发动、认真部署、严格检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监理公司等相关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整治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大检查力度
在全面排查掌握全县范围内建筑工地的基本情况基础上,住建局对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按照“一工地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原则,建立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动态销号管控机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采取停工整改、约谈主要负责人、诚信平台扣分、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等措施,确保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
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强化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动态长效管理措施,保障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全面推动全县房屋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提质扩面。深入聚焦建筑施工管理难点,将安全、质量、扬尘、疫情等工作一体化推进,开展“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创建,引导行业企业建立与日常管理相适应的企业自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四)营造良好氛围
持续调度汇总工作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等途径,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到位、效果明显的建设工地进行宣传并给予通报表扬,对治理措施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工地第一时间进行曝光并给予通报批评,在全县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