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莒南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住建领域“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建发〔2022〕10号 成文日期: 2022-04-05
发布日期: 2022-04-0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建发〔2022〕10号


各施工企业、燃热公司、各镇街建设服务站,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全县住建领域“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住建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住建领域“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全县“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莒南安办发〔2022〕15号文)要求,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将风险隐患排查到位、管控到位、整改到位,有效落实管控措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农房建设及物业小区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检查重点

(一)房屋建筑重点排查整改内容

1.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情况。是否存在不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擅自开工行为;是否有肢解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或挂靠承包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对危大工程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审批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5.模板和脚手架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和脚手架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及超过一定规模进行专家论证,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板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6.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拆装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拆装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盖章,安装、加节、附着、拆除等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落实和动火审批执行情况,认真排查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物品堆(存)放、用火用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配置、重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区(工棚)的用火用电防火措施等。所有建筑工地临建房屋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凡使用彩钢岩棉板的必须达到A级防火要求。

(二)市政工程重点排查整改内容

1.桥梁、道路、管网等工程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交通疏导、施工用电、支架搭设、模板工程、沟槽施工、基坑支护、起重吊装等方面,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三)城镇燃气热力重点排查整改内容

1.组织开展行业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安全宣传等工作情况。

2.燃气热力设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情况。严格工程项目审查、竣工验收备案、企业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有无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就投入运行等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各类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输配管网和各类用户设施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落实安全培训、宣传情况;落实设施设备的检查保护、检测检修、更新维护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落实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服务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4.燃气热力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和事故抢险抢修等的监督管理情况。包括:事故预案制定、演练、启动等管理制度,事故处理报告、统计分析及事故档案等。

5.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工作开展情况。

6.全面安排部署并落实餐饮、食堂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以及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

(四)农村房屋建筑重点排查整改内容

1.农村房屋开工前签订工程服务协议、质量安全巡查抽查、竣工验收等情况。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与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签订工程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职业技能的专业工匠施工;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要通知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参与监督验收。

2.重点环节管控情况。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是否对农村房屋建设开挖地基、安装预制楼板、拌制混凝土、安装拆卸模板和脚手架等工程施工关键工序的进行质量安全巡查、抽查,做好技术指导服务。

3.农村建筑工匠安全生产培训情况。每年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开展情况,切实提升农村建筑工匠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4.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情况。是否引导群众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随意拆改破坏主体结构安全,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维护,切实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五)物业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整改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公共区域是否有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

2.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建筑物及附着物、外墙贴面、窖井、管道井、楼顶、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公共场地和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是否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

3.安全知识宣传情况。是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生活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提高业主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县住建局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县住建局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通过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抽查、暗查等形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三)日常督查和评估验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县住建局将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相关行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半个月到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坚决态度,深入开展此次行动。严格对照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和部门监管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予以销号。

(二)严格日常督导。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各检查组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每周三10:00前,将每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统计表和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统计表(附件1、2)电子版报送局安全科。

(三)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检查组应及时对存在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工地下达隐患督办通知单,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督促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停工处罚处理。住建局安全科将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将在全县住建系统内予以通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