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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莒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18〕69号 成文日期: 2018-10-30
发布日期: 2018-11-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18〕6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2018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莒南政办发〔2018〕51号)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莒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我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重要部署的具体政策、措施,审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办法、监督考评等制度性文件。

(二)调度各镇街(园区)、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三)协调解决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贾连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陈庆金 县编办主任(参与县政府分工)

朱礼珂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邱继礼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徐   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庄   飞 县镇域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付金伟 县网络文化办公室副主任

程瑞贵 县委党校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

彭修涛 县编办副主任、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局长

邱   志 县委机关后勤服务处副主任

李   伟 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贵宾 县发改局副局长、县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孙   燕 县经信局主任科员

张翠芳 县教体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徐   霞 县科技局副局长

曾宪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海军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张文峰 县法制局副局长

孟祥满 县司法局副局长

尚江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朋村 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李传亭 县国土局党组成员、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宋云龙 县住建局副局长

徐   勇 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王晓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孙艳丽 县扶贫办副主任

赵永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钟汝丽 县水利局副局长(挂职)

徐淑良 县农业局副局长、县农业产业化推进办公室主任

王   兵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褚凤超 县卫计局副局长

姜   军 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祥玉 县环保局副局长

昝金龙 县旅发委副主任科员

李晓勇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   丽 县物价局副局长

尚庆华 县招商局副局长

李   宁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县贸促会副会长

孙成平 县国资运营中心副主任

陈迪中 县税务局副局长

赵建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宝强 县安监局副局长

王照峰 县食药监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杨昌廷 县规划局党组成员、大店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议题提报、联络对接等。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以上。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工作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随时提报,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议题需其他人员列席的,由议题提报单位一并提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实行动态调整、相对稳定,因工作分工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时,由成员单位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供替换成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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