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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交通扶贫实施方案
文号: 莒南交政字〔2020〕11号 成文日期: 2020-03-06
发布日期: 2020-03-0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交政字〔2020〕11号


根据莒南县“十三五”整体规划和全县关于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交通扶贫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为切实完成交通行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县交通扶贫要求,依托全县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落实”的原则,继续加强贫困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入726万元完成11公里的贫困村道路改造升级任务,助推贫困村产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交通支撑。

二、具体时间节点

(一)1—3月份,完成全县扶贫道路建设计划的上报工作。

(二)4—6月份,督导各镇街完成扶贫道路建设的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5—10月份,各镇街扶贫道路集中建设阶段。

(四)10—11月份,配合完成省、市各级对扶贫道路建设的验收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摸底调查。依托莒南县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按照“统筹安排,分布实施”的原则,对照交通精准扶贫工作重点界定的范围,科学编制扶贫村道路改造实施计划,积极向上级提报,切实提高交通精准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持续性。

(二)落实补助资金保障。积极争取省市交通补助资金,根据市局“先建后补、多干多补、早干早补、晚干少补或不补”的原则要求,督促相关镇街及贫困村早行动、快行动,确保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工程延期一律不再验收补助。

(三)严格工程建设标准。土路基不少于8米,硬化路面提升至6米双向两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的,面层厚度不得低于5厘米,基层采用厚度不低于18厘米的水泥稳定碎石类半刚性基层;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厚度不得低于20厘米,混凝土标号不得低于C30,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农村公路安保、排水、绿化、运输服务等配套设施要实现“三同时”,做到与城乡客运相结合,达到路网相连相通。

(四)严格项目及资金管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许可制、工程社会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交竣工验收制等制度,保证项目依法合规进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与报账管理,保证扶贫资金安全运转,高效运行。

(五)加强检查督导。严格执行贫困村公路建设督导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月报制度,对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等情况每月一次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及县扶贫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履职尽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交通扶贫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紧密结合交通扶贫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宣传交通扶贫工作的意义、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营造交通扶贫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积极探索,巩固交通扶贫成果。根据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查找不足,完善措施,改进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交通扶贫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探索交通扶贫新模式,真正巩固交通扶贫工作成果,为全县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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