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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路政管理开展占道经营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方案
文号: 莒南交发字〔2021〕5号 成文日期: 2021-02-01
发布日期: 2021-02-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交发字〔2021〕5号


为切实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有效治理县域内国道、省道、县道及其他重点路段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设书”建议,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安全实际,决定自2021年2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加强路政管理,开展占道经营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是交通运输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一项量大而广、易反弹的难根治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安全、讲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路政管理,取缔占道经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整治。明确路政管理的主体和职责,严格按照公路法律、法规开展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治理路政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二)标本兼治。坚持“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改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公路通行环境持续良好。

(三)综合治理。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集中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公路法》《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以加强路政管理、清理违法占道经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为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消除公路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快捷便利、安全有序的出行条件。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1年2月1日至5日)。县局制定下发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抽调执法人员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在公路沿线悬挂标语,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治理,提高人民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2月6日至3月20日)。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情况排查和集中整治。联合交警、公路、城管等部门,集中开展治理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落实集中行动各项任务,全面消除公路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结合全县实际,进一步分析路政监管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公路路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在全县各镇街驻地、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及国省道、县乡道等农村公路重点路段悬挂路政整治宣传标语,出动路政宣传车,利用广播、明白纸、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行动浓厚氛围。

(二)强化路政巡查。自2月1日起,每日安排两个执法中队具体实施路政管理和巡回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占道经营、公路上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清理一起。以岚罗高速公路出入口、S314道口镇段、S225筵宾至大店段等为检查重点,兼顾县域其他重点路段。

(三)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公路、交警、城管等部门择机开展为期一周的“治理占道经营、清理摆摊设点”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现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县乡道和部分村道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治理效果。

(四)落实基层治理。各镇街交管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沿线镇街、村居支持,对在工作巡查中发现的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驻地镇街和交通运输监察站,立即清理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效果,促进公路常态化管理,为莒南乡村振兴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道路交通保障。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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